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北京地區202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衛生健康委,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干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74 號)和《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2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24〕4號)精神,現就北京地區202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嚴禁參加考試。
二、報名辦法及要求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報名確認兩個階段。報名確認本著減少人員聚集的原則,盡量簡化程序,具體報名辦法和現場確認辦法、時間由市衛生人員考評中心另行通知,申請人可登陸“北京衛生人才網”(www.bjwsrc.cn)查詢。
申請人為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當持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到學校所在地的考點報名。學校可以為本校應屆畢業生辦理集體報名手續。申請人為非應屆畢業生的,可以選擇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北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各考試報名機構要認真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考試相關工作。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通過本轄區的醫學院校、醫療衛生機構等渠道,通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報名。
三、考試方式、科目及時間
202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繼續實行人機對話考試,定于2025年4月26日至27日舉行,每半天為一個輪次。考生將隨機分配至其中一個輪次,參加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的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四、考試成績管理及效用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制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一次考試通過以上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
考試成績合格者,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護理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以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達到《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五、考試收費
202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21〕190號)執行,即每人每科45元。
六、其他有關要求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31號)的要求,建立健全考務管理工作規程和制度,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落實責任制,切實做好保密工作,嚴防泄密,加強溝通,積極爭取公安、電力、無線電管理和交通等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嚴肅考風考紀,做好應急預案,以人為本,服務考生,密切關注考試輿情,確保考試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1月26日
來源:http://www.bjwsrc.cn/content/2024/tzxx0000000000/9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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