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時間為6月15日、16日。浙江杭州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為1月9日至23日,審核時間為1月22日至24日,繳費時間定于2月19日至28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12日至14日。
關于做好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2〕6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定于6月15日至16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6月15日 |
下午2:00-4:00 |
|
6月16日 |
上午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下午 2:00-4: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下午 2:00-4: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社會工作師考試的科目為《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3科。
二、報名條件和專業工作年限計算。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專業工作年限計算。
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三)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獲得職業水平證書的條件。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2個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3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四、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紙由考試部門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不得攜帶使用計算器。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
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1月9日至23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要求及處理幫助和網上報名咨詢電話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1月22日至24日,按屬地原則到所在區、縣(市)人力社保局進行報考條件審查。[聯系電話見培訓考試(www.ttt.gov.cn)首頁“考試資訊”-“考試服務”欄目中的“區縣審核地址”]。
杭州市直屬單位報考人員經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由單位統一到杭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杭州市文暉路97號杭州人才大廈,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進行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本科應屆畢業生報考助理(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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