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7日,2015年湖南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公布,請參加2015年湖南經濟師考試的考生及時做好報名工作,以免錯過報名時間!
2015年湖南經濟師考試時間安排:
經濟師報名時間:8月14日9:00至8月24日17:00
經濟師繳費時間:截止到8月25日17:00
經濟師準考證打印時間:11月2日9:00至11月5日17:00
湖南經濟師考后資格審核
關于做好我省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考函[2015]24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濟師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省人事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和《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湘人職〔1993〕7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報名和資格審核部門在學歷、資歷、專業等方面上還應嚴格按以下要求掌握:
(一) 考試人員需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學歷,并能在學信網上查詢,或具有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紙質學歷認證報告。技校學歷不能報考。
(二) 工作年限和任職資歷計算到201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以學歷證書上“全日制學歷”和“脫產學習”為準)的學習年限(含實習期限),不計算為從事專業的工作年限和任職資歷。
(三)對專業有要求的,一律按照國家考試文件中的專業要求和參照國家2011年頒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中的專業歸類執行。
二、經濟師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8月14日9:00 —8月24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內,進入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網上報名”中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進行注冊。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在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或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制作在《考試報名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
照片上傳成功后,選擇所要報考的考試,選擇參加考試的省市和資格審核市州,按要求填寫本人真實信息。
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后,務必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為繳費成功。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5年8月25日17:00。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在我省報名,可根據自身需要選擇到其他未結束報名省市報考。
繳費成功后,請點擊“報名完成”,并及時下載打印《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后資格審核和存檔時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后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審核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
繳費完成之后,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報考人員必須先進行注冊,注冊后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注冊信息中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將引用到報名信息中,請務必保證上述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3.為便于報考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報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報考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報考人員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4.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精神,報名過程中,考試機構不對報考人員的信息進行審核,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了解相關報考政策,確保所填信息特別是身份、學歷,資歷及專業等的真實、完整、有效,確保完全自己符合相應考試報考條件,如提交虛假信息等,將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和湘人社函[2012]526號相關規定嚴肅處理,且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凡考生提交虛假材料(假身份證件、無效學歷、資歷證件、專業材料等)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弄虛作假性質嚴重的,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在全省范圍內予以通報,通知考生單位。考生的違法違紀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已收取的報考費用不予退還。
5.請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如密碼丟失(忘記),可使用系統提供方式找回密碼。用戶名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盡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二)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部令),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三)在報名、考試、證書發放等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主動瀏覽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和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審核。
(四)報名信息確認前,請務必仔細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修改。在報名信息確認后且在繳費前報考人員仍可以通過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來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信息一旦確認并繳費成功將不能修改。請報考人員慎重修改信息。
三、經濟師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11月7日 | 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14: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四、考試方式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具體科目及代碼對應表見附件1。
應試人員應按試卷封二“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認真填涂試卷代碼。應試人員試卷代碼填涂有誤影響考試成績,由應試人員本人負責。本考試將繼續采用“變換卷”,考試結束后還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
(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的規定,客觀題閱卷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三)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
(四)報考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試結束后,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交卷簽字”欄簽名
五、資格審核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于使用統一報名平臺開展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號)的規定,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公布考試成績后,我省將在湖南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hunanpta.com)公布可進行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名單(各科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報考人員)。審核名單中的人員應在25日內按有關規定提交相關材料(見附件2)到所屬考區職改部門進行資格審核。
市州考區資格初審部門為各市州職改辦,省職改辦進行復審。各市州職改辦須在收到市州人事考試部門提供的可進行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資格初審工作,將未參加資格初審和初審不合格人員分別列表加蓋公章,連同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考試登記表》及相關復印件(見附件2)一并報送省職改辦進行復審。資格初審和復審不通過人員不予發證。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省人事考試院匯總審核不合格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取消考試成績,根據國家合格線標準和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確認可頒證人員并予以發布,統一蓋章并打印證書后,送省職改辦驗印。
六、其他
(一)考場設置
2015年度我省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我省14個市州設置考點(中央及省直單位按屬地原則選擇所屬市州報考),具體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
(二)準考證打印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5年11月2日9:00 — 11月5日17:00。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我省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務費每人兩科108元(含上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考務費每人8元)。
(四)考試輔導教材
2015年度經濟考試大綱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布方式有2種:(1)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將提供經濟考試大綱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2)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
附件:1. 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代碼對應表
2. 資格審核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1
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代碼對應表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01.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 試 | 04. 初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
03. 中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附件2
資格審核提交材料要求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審核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考試報名表》(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查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除上述學歷證書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信網賬號、密碼;2.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應具有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紙質學歷認證報告;3.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4.提供的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復印件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情節嚴重者,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考生的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
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5年湖南經濟師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湖南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會錯過考試各個重要環節,中大網校特開通了免費訂閱手機短信提示系統。您可免費注冊中大網校經濟師考試論壇,與老師、考生交流經驗,針對考試問題,提出你的疑問。 專項提分試題,點擊進入在線模考中心。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xy)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經濟師
[協議護航-退費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經濟師
[協議護航-暢學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經濟師
[豐羽計劃-暢學班]
4大模塊 題庫練習 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