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統計師考試將于10月13日舉行。2013年福建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截止于6月15日,繳費時間截止于7月1日前,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 |||
關于做好201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設區市統計局、公務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統計局、黨群工作部,省直各有關單位,省內各大專院校:
根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3〕1號)、《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國統字〔1995〕46號)《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11〕9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我省統計專業初級、中級、高級(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統一定為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
(一)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
(三)高級統計師考評結合考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二、報考條件
(一)參加統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3.報名參加統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1、2條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高中畢業以上學歷;②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在提供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后,可報考統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
4.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1、2條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或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②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③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或獲博士學位;④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統計工作滿15年并擔任統計初級職務或取得統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滿4年,可報名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現在國家機關工作和從國家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工作未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對是否擔任統計專業初級職務不作要求。已評聘非統計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統計工作人員,可視同獲得初級統計專業職務人員)。
5.實行資格考試制度前,已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的人員,如本人自愿也可參加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二)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統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熱愛統計業務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統計職業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項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
1.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下同)博士學位后,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或者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統計師、會計師、審計師或者經濟師資格(以下簡稱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2年;
2.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碩士學位,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或者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3年;
3.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本科學歷或者學士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
4.獲得非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上述學歷、學位,擔任統計師專業職務或取得中級資格后,其從事統計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三)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專業工作時間算至2013年12月31日。
三、報考地點
考生應向所在地的縣級或市級統計局報名;駐閩中直單位、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可就近報名,也可到省統計局直接報名。
四、報考所需材料
考生報名時需查驗本人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原件;報考高級資格考試人員同時查驗中級資格證書原件;學歷僅為高中或中專以下報考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需查驗初級資格證書原件;應屆生報考初級資格考試需查驗學生證原件和學校開具的應屆生證明材料。以上原件均需復印一份提交報考所在統計局。
報考同時,考生還應提交經單位同意報考簽章的報名表1份(考生應張貼照片)、本人1寸彩色同底近照2張(照片背后用圓珠筆標注姓名和身份證號)。
五、考試收費及教材
報考考生的考試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標準問題的復函》(閩價費〔2012〕338號文)規定的標準執行,初級每人每期112元,中級每人每期122元,高級暫不收費。考試考務費于2013年7月1日前由各設區市統計局匯總上繳。
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教育培訓中心要求,為確保應考人員能及時購買到考試用書,各地應于2013年5月5日前將本轄區所需的考試用書情況上報省統考辦(以征訂單形式上報)。教材購買堅持自愿原則,不得攤派。今年教材內容與去年相同,各地預訂的多余教材可由國家統計局統計教育培訓中心回收。高級資格考試暫無統一教材。
六、考試大綱
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高級資格考試使用2012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七、考場設置和作答要求
考試地點除廈門初級、中級外均統一集中省里(福州)考試,具體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初、中級考試均為客觀性試題,采取閉卷筆答方式;高級資格考試為主觀性試題,采取開卷筆答方式,考生可以攜帶相關紙質參考書籍、資料。
八、考試組織工作
各地統計、人事部門要緊密配合,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做好報名的宣傳和審核工作。各地統計局要采取有效方式鼓勵往年未通過的考生繼續參加今年的考試。全省考試報名時間截至2013年6月15日(廈門地區中、初級報名截止時間以廈門市統計局規定為準),各地應于7月1日前將本轄區報考考生花名冊(通過FTP職改辦公共目錄2013技術資格考試文件夾)上報省統考辦,高級資格考試考生的報考材料及各級別資格考試考生花名冊紙介質(需加蓋人事部門印章和錄入員、審核員簽字)寄省統考辦。初級、中級資格考試考生報考材料留各設區市統計局保管。
聯系電話:0591-88019370。
附件:1. 福建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3. 各地市報名地址和咨詢電話
編輯推薦: | |||
2013年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 |||
2013年統計師考試輔導招生方案 | |||
2012年統計師考試證書領取專題 |
(責任編輯:xll)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統計師
[協議護航-退費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統計師
[協議護航-暢學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統計師
[豐羽計劃-暢學班]
4大模塊 題庫練習 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