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學校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6號)的文件精神、《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15年北京市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5】20 號)及《北京教育考試考務管理規定》(京考考務【2013】3號)的文件要求,特制定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簡章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一)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三) 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四) 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或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
(五) 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肄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六) 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 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 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 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七) 在中國定居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北京市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也可以報名,并到東城區教育考試中心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八) 所有參加全國統考、單考和免試入學的考生均須辦理報名手續。
二、招生咨詢、報名及填報志愿:
(一) 招生咨詢
招生咨詢方式:8月 28日、29日組織在京招生的成人高校進行網上咨詢。
1.咨詢網址:www.bjeea.cn 或www.bjeea.edu.cn
咨詢時間: 8月28日8:30-11:30; 14:00-17:00
8月29日8:30-11:30; 14:00-17:00
2.考生可以根據招生院校簡章上提供的咨詢電話和網址,向招生院校進行咨詢。
(二) 報名
報名方式:實行全部網上報名、全部網上繳費、區縣現場確認的方式。
1. 考試生網上報名時間:8月 31日0:00至9月5日24:00;
免試生網上登記時間:9月 4 日0:00至9月5日24:00。
逾期不予辦理。
網 址:www.bjeea.cn 或 www.bjeea.edu.cn。
2. 全部網上繳費:請考生在報名前仔細閱讀《2015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網上報名網上繳費說明》。支持網上繳費的銀行卡,有些是需要提前注冊的,考生應提前做好準備,以免耽誤報名。考生在網上填寫完報名信息后,報名并未結束,系統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生成報名號,此時報名成功。
3. 報名確認時間及地點:
免試生報名確認時間及地點:9月9日到東城區教育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核。
考試生報名確認時間及地點:9月11日至14日;考生按本人選擇的確認日期,到選擇的區縣招考中心進行報名確認(各區縣設立的報名確認點,具體地址及工作時間附后),逾期不予辦理。
注意:未進行網上繳費及未辦理報名確認手續的考生報名無效,報名確認手續必須由考生本人辦理。
具體步驟:
1. 考生登陸報名網站填寫報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他報名輔助信息、選擇確認區縣及確認日期,提交后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生成報名號,此時報名成功。
2. 考生交報名考務費:根據北京市(京價 [收字(2003)]第88號)和(京財綜[2004]1729號])文件的規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每人每科28元。
高起專(三科): 報名考務費84元。
高起本(四科): 報名考務費112元。
專升本(三科): 報名考務費84元。
3. 考生本人在選擇的確認時間內,到區縣確認點辦理報名資格審查、攝像、報名復核、認真閱讀并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等手續。辦理確認手續時,必須對報名信息認真復核,如有錯誤,請予現場更正。
4. 注意事項:
1) 所有考生可以選擇就近區縣報名,北京戶籍考生若享受邊遠山區照顧則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報名確認時考生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無北京戶籍的考生還需攜帶暫住證。
2) 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學歷信息在網報時經學信網認證中心認證通過的,可直接到確認現場辦理確認手續。對于網報時未通過學信網認證的考生,需到確認現場簽訂《保證書》、辦理確認手續,所產生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特別告知考生:被錄取后的專升本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持有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否則不予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將取消入學資格。各高校在新生入學后仍要做復查工作。
3) 考生根據所報招生院校專業的要求選擇應試外語語種,選擇應試外語語種為日語或俄語的考生,到西城區教育考試中心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4) 優秀運動員享受運動員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到東城區教育考試中心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5) 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應在報名確認時,提交相應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張(A4復印紙),如獲多種稱號,只附一件級別最高的復印件,由區縣成招辦確認后,方可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6) 全國勞動模范、優秀運動員、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等享受免試入學政策的考生,本人應于9月4日前到所報學校申請,認真閱讀申請學校的招生章程,對需要加試的,應按照學校要求進行加試;于9月4日至5日進行網上登記,并于9月9日到東城區教育考試中心報名確認, 進行資格審驗,審核通過后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示。
7) 報考藝術類、體育類及其他需要加試專業課科目的考生,必須于9月16日前持“報名復核單”到第一志愿學校聯系專業課加試報名事宜。
(三) 志愿填報
考生報名時應在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選報志愿學校和專業。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分為兩個批次,即第一批高起本和專升本層次的錄取,第二批高起專層次的錄取。志愿欄目按錄取批次順序設置,考生填報志愿要按錄取批次順序填報。
1. 兼報原則:專升本考生不能兼報其他層次的志愿;高起本層次相同專業類別可以兼報高起專層次相同專業類別的志愿,反之不行,專業兼報原則:考試科目完全相同即可兼報;
2. 專升本考生填報志愿時可以報第一志愿學校兩個志愿專業,第二志愿學校兩個志愿專業;
3. 高起本考生填報志愿時可以在高起本志愿欄里報第一志愿學校兩個志愿專業,第二志愿學校兩個志愿專業,如果兼報高起專志愿可以在高起專志愿欄里報第一志愿學校兩個志愿專業,第二志愿學校兩個志愿專業;
4. 藝術體育類考生每個志愿學校只能填報一個志愿專業;
5. 在報考志愿信息中,必須選擇調劑方式:不同意調劑或同意校內調劑。不同意調劑代表本人不同意在本志愿學校內錄取到未填報的專業;同意校內調劑代表服從本志愿學校錄取到其他未填報的專業。
三、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試要求、閱卷及成績發布
(一) 考試時間
1.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為10月24日、25日。
2.高起本、高起專的統考科目,每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升本的統考科目,每科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二) 考試科目
1.高起本、高起專考試科目
高起本、高起專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置統考科目。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其中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三個語種,由考生根據招生專業目錄中明確要求的語種進行選擇。報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參加三門統考公共課的考試外,還需參加專業基礎課的考試,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為“歷史、地理綜合”(以下簡稱:史地),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為“物理、化學綜合”(以下簡稱:理化)。以上試題均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制,每門滿分150分。
(1)高起本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外語類、藝術類:語文、數學(文科)、外語、史地。
理工類、體育類:語文、數學(理科)、外語、理化。
(2)高起專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外語類、藝術類、公安類:語文、數學(文科)、外語。
理工類、體育類、西醫類、中醫類:語文、數學(理科)、外語。
2、專升本考試科目
專升本考試統考科目均為三門。二門公共課為政治、外語,一門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確定。每門滿分均為150分。外語考英語、俄語、日語三個語種,由考生根據招生專業目錄中明確的語種要求進行選擇。
(1)文史中醫類: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3)理工類: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一)。
(4)經濟管理類: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政治、外語、民法。
(6)教育學: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7)農學: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政治、外語、醫學綜合。
(9)體育類: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上述科目實行全國統考,均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3、根據教育部通知,統考科目繼續使用2011版《全國各類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復習考試大綱》(教學司〔2011〕4號),包括高中起點升本、專科和專科起點升本科兩部分,其中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考生適用2011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出版發行的大綱,專科起點升本科考生適用2011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發行的大綱。
4、專業課加試
除規定的統考科目外,招生院校根據專業要求進行專業課加試。其中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必須加試專業課,其他專業是否加試由招生院校自行決定。需專業課加試的科目在《2015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注明;專業課加試由招生學校自行命題、考試、閱卷和發布成績。
(三) 考試規則
根據《北京教育考試考務管理規定》(京考考務[2013]3號):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不準隨身夾帶文字材料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
1.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2.考前30分鐘考生持有關證件進入考場。
3.遲到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次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4.考生進入考場時,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5.考生在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立即檢驗試卷和答題卡是否合格,并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在試卷及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準確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粘貼監考員發給考生的條形碼。
6.答題卡分客觀題目區和主觀題目區。在答題卡客觀題目區,考生每小題選出答案后,要用2B鉛筆將選中答案涂滿涂黑,黑度以覆蓋框內字母為準。在答題卡主觀題目區,考生必須用0.5毫米黑色字跡的簽字筆,在框內區域相應的題號下直接答題,不得使用鉛筆(除畫圖外)答題。
7.對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以供招生學校和用人單位查詢。
(四) 閱卷
2015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繼續全部采用網上閱卷形式,因此考生要詳細了解考試注意事項。有關考試注意事項在《考生問答》、《考試規則》、網上報名時有詳細說明。
閱卷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試院成人教育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試院成招辦”)統一組織。
(五) 成績發布時間
11月14日可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和聲訊臺查詢成績(聲訊臺和短信查詢方式附后)。專業課考試成績由招生學校通知考生。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成人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6號)文件規定,考生成績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對考生查卷。
考生查詢文化課統考成績:
網上查詢:北京教育考試院網址: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
電話查詢:手機、固定電話用戶撥打12580(免信息費,收取基本通訊費),依據語音提示操作即可。
四、錄取原則及錄取工作
(一) 錄取原則
2015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安排在12月進行,具體錄取時間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錄取工作分兩個批次進行,其中第一批錄取高起本和專升本層次的所有專業;第二批錄取高起專層次的所有專業。
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第一志愿學校不能錄取時,將參加有計劃剩余的第二志愿學校錄取。若不能被所報專業錄取,對于選擇同意校內調劑的考生,學校可以在考試科目相同的專業中進行錄取;對于選擇不同意調劑的考生,學校不得錄取考生到未填報專業。
(二) 控制分數線劃定原則
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參照考生統考科目成績和本市招生計劃規模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專升本和高起本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需報教育部備案。
(三) 錄取體制
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投檔考生中,招生院校本著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認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考生誠信檔案的基礎上,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同時負責對錄取中發生的問題進行處理。考試院成招辦根據錄取原則,對招生院校錄取新生名單進行審核批準,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四) 特殊招生類型的錄取原則
錄取時,考試院成招辦原則上按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院校提供電子檔案,對于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學校提供電子檔案,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于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招生類型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上線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提供電子檔案,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五) 錄取流程
在錄取工作中,由考試院成招辦按照考生志愿向招生學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招生院校在認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的基礎上,提出預錄取新生名單,考試院成招辦審核批準后打印出錄取名單,招生學校按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中的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妥善處理。
(六) 錄取照顧政策:
提醒符合免試入學照顧政策的考生:免試入學是指免試成人高等學校入學考試,但在向招生學校提出申請時,要認真閱讀申請學校的招生章程,對于所申請學校對部分專業需要加試的,應按照學校要求進行加試。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向招生學校申請,經考試院成招辦資格審核,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優秀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經考試院成招辦進行資格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經本人向招生學校申請,由考試院成招辦進行資格審核,可免試入學,就讀所在省(區、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4、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人事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5、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1)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 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區、縣級以上僑辦證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區、縣民政部門頒發的證書)。
(6)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遠郊區縣的考生,指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大興區、順義區、昌平區、懷柔區、平谷區、密云縣、延慶縣、燕山的考生(以身份證和戶口本為準)。
(8)年齡在25周歲以上人員(1991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9)獲得區縣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北京市、區、縣文明辦頒發的證書)。
6、對于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省級民政部門頒發《自謀職業證》),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符合上述照顧條件的考生必須于現場確認時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和復印件一張,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按最高級別計算,不得累計。
(七) 調劑錄取
在每個錄取批次的一、二志愿結束后,考試院成招辦將在網上公布招生院校生源的余缺信息,當前批次第一、二志愿均未被錄取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參加考試院成招辦組織的調劑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次進行調劑錄取。
(八) 關于單獨招生單獨考試
經教育部批準,舉辦成人單獨考試、單獨招生的學校有:
1.北京聯合大學特殊教育學院為殘疾人考生和殘疾人專職委員考生單獨考試單獨招生。
報名地點:北京市豐臺區永定門外蒲黃榆二巷1號
聯系電話:67665517、67644999
2.北京體育大學為在職教練員、運動員單獨考試單獨招生。
報名地點:北京體育大學校內南辦公樓216(北京體育大學成人教育學院)
聯系電話: 62989397
3.中國勞動關系學院為全國省市級勞模單獨考試單獨招生。
報名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45號中國勞動關系學院
聯系電話:88561931
上述院校的考試招生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 錄取紀律
成人高等學校應嚴格按計劃錄取新生,未經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計劃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各招生院校要發揮校內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加強校內自我監督,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規范錄取工作程序,嚴禁委托個人或中介機構代理招生與錄取工作,確保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 考生錄取結果查詢
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www.bjeea.cn;www.bjeea.edu.cn
電話查詢:手機、固定電話用戶撥打12580(免信息費,收取基本通訊費),依據語音提示操作即可。也可以通過市民主頁(http://wap.mybj.gov.cn/kaoshi)查詢。
(十一) 信息報送
錄取工作結束后, 考試院成招辦向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教育部上報當年錄取新生數據。
(十二) 新生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要對已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按有關規定不予新生電子注冊、取消入學資格,并報考試院成招辦備案。各招生學校應認真核對考生報名信息,對于錯誤信息,應在新生報到一個月內予以更正。
五、報名、考試紀律
考生報名時要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信息,要認真閱讀《考試規則》、《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內容,誠信考試。對有違反相關考試管理規定的行為,將依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予以處罰,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以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單位查詢。
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監督電話及郵箱:
監督電話:82837243; 82837420
監督郵箱:czbjd@bjeea.cn
本招生簡章由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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