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修訂
重點問題征詢社會意見的通知
寧財(會)函[2018]221號
自治區有關部門,各市、縣財政局,大中型企業,會計師事務所,有關高校、單位,社會各界專業人士:
為推動我國會計法制建設,充分聽取社會各界人士對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的意見建議,財政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詢《會計法》修訂的意見建議。為協助財政部做好征詢有關意見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詢內容
1.《會計法》規范的邊界問題?!稌嫹ā窇幏兜臅嫻ぷ鲀热莅男?是否應當在《會計法》中對內部控制、管理會計作單獨規定?總會計師應如何發揮作用,內部會計監督應體現哪些要求?
2.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執行問題?,F行《會計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為加強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全面有效實施,增強其執行的嚴肅性,應在《會計法》中增加或完善哪些具體規定?
3.政府會計核算問題。現行《會計法》重點規范了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政府會計核算相較于企業會計核算,在會計要素、會計報告所反映的經濟業務事項、審計監管要求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是否需要在《會計法》中單獨體現政府會計核算的特殊要求?如需單獨體現,應作哪些規定?應如何處理政府會計核算要求與企業會計核算要求的異同?
4.會計信息化問題。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對會計工作模式、會計核算操作流程、會計監管等均產生了深遠影響。為規范會計工作,適應新技術對會計工作的影響和變革,應在《會計法》中增加或完善哪些具體規定?
5.會計年度問題。有關方面提出修改現行《會計法》中關于“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有關規定的建議,建議采用更加靈活的會計年度。是否可行?如可行,應如何具體規定?
6.境外機構在華開展經營活動涉及的會計問題。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和我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開放,一些境外機構在我國境內設立經營機構、發行債券或進行上市融資。應在《會計法》中對境外機構在我國境內開展經營活動涉及的會計問題所應遵循的原則、要求作哪些規定?
7.跨境會計服務及其監管問題。隨著我國會計服務市場開放程度的不斷擴大,境內機構向境外提供各類會計服務,境外機構也發展境內會計服務業務。同時,一些境內跨國企業在境內或在境外建立企業全球財務共享中心。這些經濟活動的背后,均涉及會計信息披露、會計數據跨境傳輸、會計信息質量跨境監管等問題。應在《會計法》中就進一步規范跨境會計服務及其監管作哪些規定?
8.會計法律責任問題?,F行《會計法》存在違法責任界定模糊且操作性不強的問題。單位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一般會計人員等會計行為主體對各類會計違法行為應當承擔哪些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是否應在《會計法》中引入會計民事責任,以及各類會計行為主體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如何規范委托第三方進行代理記賬的會計行為,以及各方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9.會計違法處罰問題?,F行《會計法》存在法律約束力不夠的問題。應如何在《會計法》中科學合理確定會計違法處理處罰標準?可否將會計違法行為的處罰與違法單位的資產、收入、利潤或者違法金額掛鉤?應如何在《會計法》中就建立會計違法行為的信用懲戒制度作出規定?
10.《會計法》修訂中需要重點關注研究的其他問題。
二、有關要求
(一)請你們結合會計審計實務、會計法制實踐和會計理論研究,既對《會計法》修訂提出具體意見建議,又能根據所提意見建議提供內容詳實、論證充分的研究材料,兼顧可行性、科學性和前瞻性。相關意見建議和研究成果的紙質材料或電子文檔請于2018年10月1日前報送至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反饋意見材料中請注明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二)請各、市縣財政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征求意見工作。通過召開座談會、調查研究、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征求行政單位、企事業單位、會計師事務所、會計代理記賬機構以及其他單位意見,匯總后以書面材料報送。
(三)歡迎關注《會計法》修訂的社會各界專業人士積極獻言獻策,提出意見建議。
(四)對出具高質量的意見建議及研究成果的人員,自治區財政廳推薦擇優選聘為財政部《會計法》修訂咨詢專家,并適時邀請參與《會計法》修訂相關工作。
聯 系 人: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 白雪娟
聯系電話: 0951-5069436
通訊地址:銀川市解放西街416號 郵編:750001
電子郵件: baixjuan@163.com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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