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
滬人考〔2017〕22號
關于印發《上海市 2017 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 2017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7〕8號),現將《上海市 2017 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網站( www.shjjw.gov.cn ) 和住建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pqrc.org.cn)查詢及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
2017 年 7 月 5 日
上海市 2017 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名條件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條件的,可申請參加各專業相應考試,各項考試具體報名條件詳見附件 1,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7 年 12月 31 日。
關于報考條件中有關專業通過教育評估事宜, 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專業評估欄目查詢。根據相關規定,畢業時間在評估有效期內的方可作為通過評估對待;尚未開展評估的專業、或畢業時間在評估有效期外的,均按未通過評估對待。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17 年 9 月 23 日
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2017 年 9 月 24 日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三、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各專業報考人員符合相關條件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 考試,具體免試條件詳見附件 1 報考條件有關內容。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當次考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報考環保工程師考試的考生,網上信息顯示為審核通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關于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中相關說明。
2016 年度在本市參加過各專業“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老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專業不變的,憑報名系統歷年檔案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后,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現場審核(此類人員中報考環保工程師考試的考生,無需繳納報名考務費)。2016年度在外省市參加過各項考試的考生、2014 年及以前參加過各項考試的考生、級別或專業變更的考生、首次報考的新考生均須按要求辦理現場審核。
(二)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7月11日10:00-7月19日16:00,
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下載打印并保存報名表。
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考生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 ,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標準彩色證件電子照, 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后再保存和上傳; 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考生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電子照片供考生參加考試和制作合格證書使用,請考生務必按要求操作。同時務必牢記報名序號,正確輸入報考信息,并及時完成點擊“報名信息確認” 。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 專業和考試科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歷年或當年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網上報名時選擇一個現場審核(咨詢)點,并在規定的時間前往現場辦理審核和考試合格證書領取手續。審核(咨詢)點選定后不得更改。
(三) 現場審核時間為 2017 年 7 月 16 日-7 月 19 日 (每天 9:00-11:00,13:30-16:00),各現場審核(咨詢)點及地址詳見附件 2。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 、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咨詢)點辦理相關手續。通過相應專業“基礎考試”擬報考相同專業“專業考試”的人員,另須攜帶統一制式的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2010 年及以后考試通過)或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相應專業基礎考試合格成績單(2009 年及以前考試通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 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的人員應于現場審核 24 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審核狀態,對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如超過 48 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系審核(咨詢)點確認審核事宜。報考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的考生無需繳納報名考務費。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 2017 年 7 月 22 日 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 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憑任何一張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推薦使用工商銀行、招商銀行)均可實現網上繳費。網上支付咨詢電話 95534-6。
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 (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專業和科目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 24 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報考環保工程師考試的考生,無需繳納報名考務費,考生應在2017 年 7 月 22 日 16:00 前查詢核對本人審核狀態,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審核通過,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
(五)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 10:00-9 月 21 日16:00 在報名網站(www.cpta.com.cn 或 www.spta.gov.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相應的現場審核(咨詢)點聯系。
(六)考試收費標準
1.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報名費 10 元/人,基礎考試 28 元/科,專業考試 51 元/科。
2.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報名費 10 元/人,基礎考試65 元/科,專業考試 65 元/科。
3.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報名費 10 元/人,基礎考試 65 元/科,專業考試 60 元/科。
4.注冊電氣工程師:報名費 10 元/人,基礎考試 56 元/科,專業考試 60 元/科。
5.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報名費 10 元/人,基礎考試 59 元/科,專業考試 60 元/科。
6.注冊化工工程師:報名費 10 元/人,基礎考試 59 元/科,專業考試 65 元/科。
7.注冊環保工程師:根據相關規定,不收取報名考務費。
(七)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現場審核(咨詢)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
六、考生須知
(一)考生應考時,須攜帶 2B 鉛筆、黑色字跡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 并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
(二)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
(三)各專業的專業考試指定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 中的考試動態)欄目查詢和下載。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 使用偽造、 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
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后兩周在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 “曝光臺”欄目公示。
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 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考生可于 12 月底通過報名網站(www.cpta.com.cn 或www.spta.gov.cn)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 30 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一般為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四個月左右,請考生屆時關注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 “領證通知”欄目或聯系審核(咨詢)點。
附件:
1.2017 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考試條件
(一)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1年。
⑶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1年。
(二)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4年。
⑶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4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5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8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1991 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⑵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7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8年。
⑶1989 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⑷1987 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10年。
⑸1985 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12年。
⑹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9年。
⑺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 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 1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勘察技術與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電工程;④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⑵相近專業:①地質勘探;②環境工程;③工程力學。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二.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資格考試條件
(一)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二)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4年; 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8年。
(三)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7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 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⑵相近專業:①船舶與海洋工程;②水利水電工程;③土木工程。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條件
(一)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1年。
(二)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8年。
(三)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工作滿 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水利水電工程;②水文與水資源工程;③農業水利工程;④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⑵相近專業:①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②船舶與海洋工程;③土木工程;④工程力學;⑤交通工程;⑥勘查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⑦機械設計制及其自動化;⑧給水排水工程;⑨熱能與動力工程;⑩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四.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
(一) 參加注冊電氣工程師基礎考試, 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二)參加注冊電氣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年; 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⑵相近專業:①自動化;②電子信息工程;③通信工程;④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五.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
(一)參加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二) 參加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專業考試, 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年; 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年。
(三)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暖通空調
⑴本專業: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⑵相近專業:①國防工程內部環境與設備;②飛行器環境與生命保障工程;③環境工程;④安全工程;⑤食品科學與工程⑥熱能與動力工程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給水排水
⑴本專業:給水排水工程。
⑵相近專業:環境工程。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動力
⑴本專業:①熱能與動力工程;②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③化學工程與工藝;④食品科學與工程。
⑵相近專業:①飛行器設計與工程;②飛行器動力工程;③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④油氣貯運工程。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六.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
(一) 參加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 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二)參加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4年; 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
滿 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 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化學工程與工藝;②高分子材料與工程;③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④制藥工程;⑤輕化工程;⑥食品科學與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專業:①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②環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七.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
(一) 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 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⑶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年。
(二)參加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年; 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環境工程;②環境科學;③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④農業資源與環境;⑤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⑵相近專業:①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②給水排水工程;③熱能與動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與水資源工程;⑥化學工程與工藝;⑦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2.2017 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現場審核(咨詢)點及地址
一、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工程)
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楊浦區平涼路 1500 號,近寧國路口,滬東工人文化宮 3 號樓 216 室)審核(咨詢)點代碼:2803咨詢電話:65382291、65399578、65399758 轉 807、808、811、826
二、注冊電氣工程師
1.上海電力學院(楊浦區長陽路 2588 號明理樓一樓)審核(咨詢)點代碼:2709咨詢電話:65201589
2.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楊浦區平涼路 1500 號,近寧國路口,滬東工人文化宮 3 號樓 216 室)審核(咨詢)點代碼:2803咨詢電話:65382291、65399578、65399758 轉 807、808、811、826
30 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楊浦區平涼路 1500 號,近寧國路口,滬東工人文化宮 3 號樓 216 室)審核(咨詢)點代碼:2803咨詢電話:65382291、65399578、65399758 轉 807、808、811、826
四、注冊化工工程師
華東理工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徐匯區梅隴路 138 號,近天等路)審核(咨詢)點代碼:2802咨詢電話:64252761、64252861
五、注冊環保工程師
1.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楊浦區平涼路 1500 號,近寧國路口,滬東工人文化宮 3 號樓 216 室)審核(咨詢)點代碼:2803咨詢電話:65382291、65399578、65399758 轉 807、808、811、826
2. 華東理工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徐匯區梅隴路 138 號,近天等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802
咨詢電話:64252761、6425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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