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人社(人事)職改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考辦《關于印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09〕41號),以及湖北省會計考辦《關于2010年度湖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鄂會考辦發〔2009〕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我市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報考基本條件的,均可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對符合《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等證明。 (六)根據《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規定,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本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以畢業的有效證件或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學校轄區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報名。
二、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舉行。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5月15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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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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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我市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繳費。 (一)網上報名時間 全市集中報名時間為:2009年10月19日-28日; 全市統一補報名時間為:2009年12月4日-7日。 (二)網上報名流程 1、考生在上網報名前先準備好電子照片,其中照片文件類型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寬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過15KB;必須為近期免冠登記照,且清晰完整。電子相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將不予受理。 2、報名時登錄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網址:http://test.acc.gov.cn),在網上報名過程中,應認真閱讀操作流程、注意事項和考試公告。 3、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后,進入網上報名注冊系統,按系統提示逐步操作,在操作中應如實填寫每項報名信息并仔細核對(參加了200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且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應按2009年報考身份證號報名,否則成績不能合成),按系統要求正確上傳準備好的電子相片,認真設置登錄密碼。報名成功后考生務必牢記“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打印報名信息表,在報名信息表上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4、在網上報名成功后兩天內到報名確認點(由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接受報名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由審查人在報名信息表上簽名并加蓋印章。最后在現場交費,索取發票,完成全部報名程序。 5、2010年5月4日至2010年5月14日,考生在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上按本人的“報名注冊號”和“登錄密碼”進入網上報名登錄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須采用激光打印機打印,相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要素應清晰無誤。然后按規定日期和時間到考點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 市直及各區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在就近的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確認點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表(加蓋公章)、居民身份證(軍人持軍人有效證件)、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均要求原件,復印件無效)。對報名資格審查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參考資格,考后取消考試成績。 各區報名點均設在區財政局會計科; 市直報名點設在武漢市財政局政務公開服務大廳(漢口香港路11號)。 (四)考試收費 按照鄂價費字〔2000〕335號文件,每科考試收費40元。
四、報名組織及資格審查要求 (一)各區報名組織、考務等工作由各區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區人社(人事)職改部門負責。各區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分工負責,認真做好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二)各區要嚴格執行《暫行規定》中的報名條件,提高服務質量,認真做好報名組織與資格審查工作。報名期間,負責資格審查和報名組織等工作的各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要聯合辦公,為考生報名提供方便。 (三)對于跨省區報考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如果第一年在我市考試已經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第二年確需在異地報名考試且異地未實行“網上報名”的,由市會計考辦出具證明后,到省會計考辦辦理成績合格轉檔證明和拷貝檔案調轉軟盤。 (四)對于考試報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和省會計考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替考人員、作弊考生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者,一律取消考試成績、停考兩年;是在校生的,通知所在學校按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建議所在單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同時,由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其相關信息、作弊行為等情況,會計管理機構將違紀及處理結果記入會計人員個人誠信信息。如遇特殊問題,應及時反映,不得自作主張,各行其事。
五、本通知公示網址 (一)武漢財政局網址:www.whczj.gov.cn (二)武漢人事考試網網址:www.whptc.org (三)武漢人事人才網網址:www.whrsj.gov.cn (四)武漢人才網“職稱專欄”網址:www.job98.com
六、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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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薦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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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武漢市各報名點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 |
聯系電話 |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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