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吉林省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6〕16號)要求,2016年度《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成績有效期為3年;吉林省地方合格標準為55分-59分(含55分),成績有效期為1年。
根據(jù)《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24號) 要求,達到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的人員,可在3年內(nèi)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省線標準僅可參加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
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領取時間、地點以及上報評審材料等相關事宜,近期請關注吉林省會計網(wǎng)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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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