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福建自考網上報名工作通知
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主考院校成(繼)教院: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10月20至21日舉行。為做好該項考試的報名報考工作,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主考院校工作人員要明確職責,按自學考試網絡報名、報考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規范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考務信息
請各設區市考務負責人于6月22日前登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信息系統”(OA管理平臺-系統配置-市縣設置/現場預約時間設置) 對所屬縣(市、區)新生現場確認的具體時間、地點、電話等信息進行確認與修正。
二、報名報考方式
1.所有報考人員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自學考試--自學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考。
2.面向社會開考專業新考生報名、報考流程:網上提交預報名信息—系統后臺相片審核—各縣(市、區)現場信息確認(生成準考證號)—網上報考課程并繳費。即新生登錄報名平臺注冊用戶、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經系統后臺相片審核通過后,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新生現場確認,未經現場確認的報名無效;經現場確認生成有效準考證號后方可上網報考課程并繳費。凡涉及港澳臺證件號碼報考的新生,請按系統提示錄入報名基本信息。
3.試點、銜接專業新考生報名、報考流程:主考院校網上導入新生數據—新生本人上傳照片并完善基本信息—系統后臺相片審核—主考院?,F場拍照確認—網上報考課程并繳費。即主考校先在網上導入新生數據,新生本人登錄報考平臺上傳照片并完善基本信息,經系統后臺相片審核通過后,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由所屬主考院校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組織拍照并現場確認,未經現場確認的報名無效;經現場確認生成有效準考證號后方可上網報考課程并繳費。凡涉及港澳臺證件號碼報考的新生,主考院校須按系統提示錄入考生報名基本信息。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安排
1.新生網絡預報名時間:
面向社會開考專業:6月25日9:00—8月30日18:00
試點專業:6月25日9:00—9月6日12:00
銜接專業:6月25日9:00—8月30日12:00
2.新生現場確認時間:
面向社會開考專業:8月29日9:00—8月31日17:30
試點專業:各主考院校自定,9月6日18:00截止
銜接專業:各主考院校自定,8月30日18:00截止
3.網絡報考課程時間:
面向社會開考專業:
在籍考生:6月25日9:00—9月7日18:00
新生:現場確認后—9月7日18:00
試點專業:
在籍考生:6月25日9:00—9月7日18:00
新生:主考校審核確認后—9月7日18:00
銜接專業:
在籍考生:6月25日9:00—9月7日18:00
新生:9月5日9:00—9月7日18:00
(二)考試課程及時間安排
1.面向社會開考專業考試課程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自學考試--自學考試網上報名--考生須知--《2018年10月面向社會開考專業報考簡章》。
2.試點、銜接專業考試課程詳見《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18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體制改革試點專業課程考試安排表的通知》(閩考院自〔2017〕24號)及《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調整2018年我省自考開考體制改革試點專業部分課程考試安排的通知》(閩考院自〔2018〕10號)。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在籍考生可直接網上報考課程并繳費。繳費成功后,報考費一律不退。
2.考生須通過本人實名制手機進行一對一的身份驗證,按要求輸入正確的驗證碼方能完成報名。
3.試點專業、銜接專業由主考院校批量導入新生數據及報考課程后,考生個人繳納報考費。
4.考生錯誤信息更改流程:請于每年4月、10月自學考試網絡報名新生現場確認時間和上、下半年畢業生申請時間內,本人持居民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改名還需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戶籍證明原件)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試點、銜接專業考生到所在主考院校)刷身份證進行更改??忌峁┑乃胁牧嫌山逃猩荚嚈C構(主考院校)拍照后在系統中上傳(文件格式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內)后,由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主考院校)將考生申請報告、戶口薄、身份證復印件蓋章確認后以紙質形式上報。
5.考生可在考前7天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考生座位號通知單。
6.各設區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主考院校成(繼)教院應根據報名工作需要配置相關設備。
五、“銜接專業”主考院校報名工作職責
1.根據《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暫停接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銜接考試新生報考的通知》(閩考院自〔2018〕18號),自2018年10月我省自學考試報名工作結束之日起,暫停接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銜接考試新生報名,具體恢復日期,由我院另文通知。本次銜接考試報名工作仍只面向本科與高職高專銜接考試的在校生。
2.銜接考試專業考生應是省內全日制高職高專計劃內統一招生的已注冊且本人自愿參加的在校生。
3.參加銜接考試專業的考生資質由主考學校負責審核,考試院抽查,若發現主考院校、助學機構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將視情況予以通報、停止銜接考試工作等處理。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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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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