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陜財會考[2011] 10號
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11〕11號)要求, 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12年5月12、13日舉行?,F就我省2012年度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條件按照財政部、人事部《〈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本通知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前。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各市(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按屬地原則進行考試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省直和中央駐陜單位的考試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會計考辦)負責,非公有制經濟單位的考生按工商登記級次,分別在各級報名點報名。同時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現場審查工作,在資格審查中,審查報考人員注冊信息表(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身份證號唯一),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及用書
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修訂印發新的考試大綱,用于2012年度考試。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通過各種方式做好2012年度考試用書的宣傳工作,引導和幫助考生報名時通過“陜西會計”網選購正版考試用書,并于2011年11月 9日前,將“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預訂單(見附件3)”,加蓋公章傳真至省會計考辦。
四、報名程序
今年我省繼續實行獨立網報,考生報名時登錄“陜西會計”(網址:http://snkj.sf.gov.cn/ACC/site/index.do),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按網上報名須知、報名流程圖和系統操作提示進行,在報名結束3日內完成網上交費,報名成功不予退費。未在指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的考生將無法取得報考資格,責任自負。
五、報名費
按照省物價局陜價費調發〔2002〕22號文件規定,每人每科目40元。
六、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1、2011年10月25日前,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2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2、2011年12月15日前,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2年度考試報名工作。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1年10月25日至11月11日,補報名開通時間為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
3、2012年2月14日前,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2年度陜西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見附件1),加蓋公章傳真至省會計考辦。
4、2012年2月29日前,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2年度陜西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見附件2),加蓋公章傳真至省會計考辦。
5、2012年5月6日前,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6、2012年5月10日前,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并按規定向考生核發準考證??忌?012年4月20日-5月11日至登錄“陜西會計”按規定打印準考證。
7、2012年5月10日前,各市(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購置、租賃防范高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準備工作,并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8、2012年5月12、13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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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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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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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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