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2016年管理咨詢師證書遺失補發程序
一、在向當地發證部門提交申請前應當首先在地級市以上國內統一刊號(CN)的報紙上刊登原資格證書作廢聲明。聲明的內容包括:持證人的姓名、證書名稱、專業、級別和證書編號等信息。
二、下載并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換證申請表》,一式兩份;《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遺失補發登記表》,一份。[本地下載],或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
三、申請補辦證書的申請者應當將這六份材料提交到當地發證部門。其中,
①刊登原資格證書作廢聲明的報紙(整版)原件一份;(將所刊登內容用紅筆圈出)
②《資格證書補(換)證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存省人考辦,一份存當地發證部門);(表中必須加蓋報名時的工作單位公章。)
③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浙江省人事廳)或當地人事部門公布的合格人員文件復印件;
④原《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存放在本人檔案內);
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⑥三張二寸免冠白底近期證件照。
四、經當地發證部門審核材料,確認受理蓋章后,報送上級發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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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