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審計廳
關于做好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及評價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辦發〔2013〕137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計局,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審計署、原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和《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發〔2002〕58)精神,按照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3〕2號)的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和高級審計師資格專業知識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13年10月13日統一進行。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二)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報考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條第一款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條第一款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凡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3.報名條件中任職年限的計算,從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時間開始,到2013年12月31日止。
4.上述各款中的“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
我省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4月25日至5月25日,資格審查和相片質量審查時間定于2013年4月25日至5月27日,繳費時間定于2013年4月25日至5月29日,現場打印發票時間定于2013年4月25日至6月10日。
(二)報名程序
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打印發票的方式。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先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限成都市各級單位報考人員)進行網絡注冊,并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報名(報名咨詢電話:028-86740202、86740303)。
1.簽訂《四川人事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報考者在填報基本信息前須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承諾自己所填報的所有信息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并自覺遵守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選擇考試級別。報考者根據報名文件的有關規定和本人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考試級別進行報名。
3.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寫《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4.上傳相片。報考者按網絡提示上傳相片,相片為報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為JPG格式,大小應在16K至30K之間。
(三)資格審查
1.考生報名資格審查按屬地進行。報考人員在網上所填報的基本信息確認無誤且相片成功上傳后,再于2013年4月25日至5月27日上網自行打印本人所填報的《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查推薦及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簽字和加蓋公章后,持《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工作年限證明到所在市(州)審計局人教處(科)進行資格審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單位的報考人員,攜帶上述材料到省審計廳人事處(地址:成都市永興巷15號1330室,聯系電話:028-86522464,聯系人:翟玉萍)進行資格審查。
2.資格審查人員應在《報名表》上明確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印章。全部報考人員《報名表》須清點整理,于報名結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試機構備查。對所有報考人員,各資格審查部門還須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管理信息平臺(簡稱考務通)進行網上資格審查確認。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應說明理由,對相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要求報考人員重新上傳。具體操作說明詳見四川人事考試網。
3.資格審查要落實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各市(州)職稱工作部門和考試機構要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資格報考人員的情況進行抽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要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進行嚴肅處理。
四、考點考場全省統一設置在成都,準考證號由審計署考試中心統一編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并認真核查準考證上各項內容,發現有誤應及時到當地考試機構登記修改,否則不準予參加考試。考生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考試時手機等通訊工具一律不得帶入考座,違者按違紀處理。考生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場統一發放。
五、考試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97號和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2〕877號文件的規定,報考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每人每科62元,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每人每科100元。
六、考試輔導教材的征訂與發行
2013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網址:www.auditexam.cn)免費下載,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2013年修訂版),共2冊。此外,審計署考試中心修訂了《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內容除各章學習要求、學習重點、練習題外,還包括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與標準答案(訂單見附件)。
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共6冊。其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為2012年版,《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為2010年版,其他為2005年修訂版。此外,審計署考試中心根據《2013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大綱》,修訂了《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內容除重點內容講解、例題與解題指導、審計案例分析外,還包括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試卷與參考答案。
上述學習參考書全部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鏈接考生之家征訂,征訂繳費截止時間為2013年5月25日,如錯過征訂時間請與審計署考試中心聯系或登錄www.auditexam.cn查詢有關信息。
七、培訓工作堅持考培分開,參加考試組織管理工作的人員,不得參與培訓。要堅決貫徹自愿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要求參考人員接受培訓。
八、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各科目成績均為一次性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三年。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審計師資格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須在考試成績有效期內,按照評審條件、程序和有關要求申報評審相應資格。通過考試和評審取得高級審計師資格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高級審計師職務的能力和水平。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審計廳
2013年4月9日
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會錯過考試各個重要環節,中大網校特開通了免費訂閱手機短信提示系統。在考試報名時間確定后,系統將自動把您當地的報名時間等重要考試信息發送到您的手機上。該短信服務完全免費。點擊查看
中國審計師考試網(中大網校下轄審計師考試專業培訓機構)祝您順利通過考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審計師
[協議護航班-不過退費]
7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審計師
[沖關暢學班]
5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續學服務校方支持
審計師
[精品樂學班]
3大模塊 題庫練習 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