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師報考條件如下:
一、報考條件: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二)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三)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四)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免試條件:在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兩個科目: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特別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西藏環境影響評價師報考條件僅供參考,屆時請以西藏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同時本站會將各地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考條件及時更新。
(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