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淮安市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函〔2018〕30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與考點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11月3日、4日。
11月3日 | 上午 | 09∶00—12∶00 初級、中級(建筑、房地產、農業) |
下午 | 14∶00—17∶00 中級(人力資源管理、運輸水路、 運輸鐵路、運輸民航、運輸公路、郵電、旅游) | |
11月4日 | 上午 | 09∶00—12∶00 中級(金融、商業、保險) |
下午 | 14∶00—17∶00 中級(工商管理、財政與稅收) |
考試原則上在本市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考試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從2018年起,初中級全部實行電子化考試(以下簡稱機考)。報考人員可登陸如下網址:http://www.51cpta.com.cn,通過模擬作答系統進行模擬測試,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均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兩個科目(詳見附件1),均為客觀題。上述兩個科目實行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的方式,每個科目考試時長(最長作答時間)為1.5小時,兩科目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個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經監考人員同意,應試人員方可提前交卷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其報考的兩個科目均作“缺考”處理。
(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員應考時,嚴禁將任何文具、(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
(四)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機考考場規則》(附件2)及《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附件3)。
三、管理辦法
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報考條件
(一)新報考人員條件:
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1.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2.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①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助理資格滿4年;
②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6年;
③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4年;
④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結)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⑤獲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年;
⑥獲博士學位。
(二)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時間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五、報名與審核
(一)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或通過淮安人事考試網(rsks.hahrss.gov.cn)登錄報名服務平臺。
(二)我市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7月20日—8月6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9日。特別提醒:本次考試新考生報名采取先審核后網上繳費的方式,考生必須待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方可支付報名費用。請通過現場資格初審的考生務必于上述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逾期視作放棄報考資格。
(三)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外省轉入考生視同新考生。
(四)從2018年報名開始,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新注冊的考生須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對于2018年之前在報名平臺注冊的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
(五)考生在網上報名時,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準確性。考生報名考試地區、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報考專業、報考科目、報考級別等重要報名信息務必填寫準確、詳細,報名信息確認后,姓名和身份證號兩項信息無法修改。聯系電話請務必填寫考生本人手機號碼且保持電話暢通。如因本人填寫錯誤或者關機等原因造成無法及時聯系、貽誤報考等情況,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六)凡新考生,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并按規定將有關報考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老考生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新考生現場審核時間:2018年8月6日-8月7日共兩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15~17∶15)
審核地點:淮安市大治路24號(原人社局院內)辦公樓四樓
聯系電話:12333,83342208。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新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七)新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檢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在審核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予退回。
(八)對于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中包含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須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不再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審核。
(九)本項考試結束后,經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十)為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請各地在報名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報考人員誤填誤報。
(十一)10月25日—11月1日,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大綱及征訂方式
(一)2018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 cpta.com.cn)上公布。
(二)2018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共出版32種。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考試用書。為方便報考人員訂購考試用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中增加了經濟考試用書訂購功能。
七、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 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二)考生如需領取通用發票(即發票抬頭為考生),可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于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號政務服務中心E區23號窗口領取,數量或金額較大的請提前電話聯系:83888293;如需開具具體姓名或者工作單位的發票,則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號四樓人事考試中心綜合科辦理,聯系電話83645602。如有特殊情況,考生還可選擇先預留開票內容等信息,我們稍后為您采用“郵資到付”的方式寄送發票。
附件: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代碼
2.機考考場規則
3.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附件1
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和科目代碼表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01.經濟專 業技術 資格考 試 | 04.初 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
001.經濟專 業技術 資格考 試 | 03.中 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4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4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附件2
機考考場規則
一、在考試前30分鐘,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本科目考試所指定考場,按座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嚴禁攜帶筆、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
三、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個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經監考人員同意,應試人員方可提前交卷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其報考的兩個科目均視作“缺考”處理。
四、按照考試系統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啟動,關閉電源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違反者責任自負。
五、須保持考場安靜,獨立作答,不得交流討論,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發生異常情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六、自覺接受監督和檢查,服從安排。
七、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
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3
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一、本考試為電子化考試。
二、考試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的考場,對號入座。
三、嚴禁攜帶筆、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
四、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個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經監考人員同意,應試人員方可提前交卷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其報考的兩個科目均視作“缺考”處理。
五、登錄考試系統后,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
六、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如違反考場規則而影響考試成績者責任自負。
七、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有關規定處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試機構官方網站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準考證上指定的考試地點,確認考前的具體位置和乘車路線。在考試當天請預留足夠的時間并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點,避免影響正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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