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廣州2015年經濟師報名時間安排如下:廣州經濟師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7月2日9:00-7月20日17:00,本次考試全省實行考后資格審核,10月30日9:00-11月5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穗人考中心函〔2015〕59號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機構,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及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考〔2015〕33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我市有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濟師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11月7日 | 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客觀題 |
14: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客觀題 |
二、考試地點
考場的詳細地點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三、經濟師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執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條件
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初級資格;
2.大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用全日制學歷(位)報考的,專業工作年限原則上從畢業后參加工作開始計算;用非全日制學歷(位)報考的,業余學習期間,可以累計計算專業工作年限,但脫產學習的,脫產學習期間不計算專業工作年限。
(三)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規定,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考流程
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凡在廣州市報名參加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請登陸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陸界面),并經過“用戶注冊和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和“報名信息確認和報名表打印、網上繳費”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一)報名和繳費時間及考試收費標準
1.網上填報信息和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7月2日9:00-7月20日17:00。
2.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二)報名流程
1.用戶注冊和填報信息。請考生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并填寫《考生報名承諾書》(見附件1),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聯系電話必須為本人)。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信息,所填個人信息要真實準確,報考科目要符合條件要求。
考生請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屬于廣州市市直或廣州市各區單位人員(單位名稱冠“廣州市”或在廣州市或廣州市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請選擇“廣州市報名點”。
2.上傳照片。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考生務必確認后再上傳。考試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識別。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該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預先處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報名信息確認和報名表打印。考生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務必下載打印《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按照國家規定,未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4.網上繳費。報名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考試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報名表》是考后審核的重要資料,請務必妥善保管。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
五、經濟師考試
(一)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應于2015年10月30日9:00-11月5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考試當天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即“兩證”赴考,缺一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考試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一)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成績計劃在2016年1月8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二)報名點選擇“廣州市”的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到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審核
本次考試全省實行考后資格審核。成績全科合格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現場提交報考資料(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由于報名統一使用國家網上報名平臺,各地人事考試機構沒有考生的聯系電話,將不再進行短信提醒,請報名點選擇“廣州市”的考生考后留意廣州考試信息網公布的交表通知。
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日,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提前受理考生報名資料并審核,請全科成績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留意廣州考試信息網(www.gzexam.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預審的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4),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八、證書領取
廣州市報名點報考的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具體請查看廣州考試信息網公布的領證通知。
九、考試注意事項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分別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機構在考試結束后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的要求填涂試卷代碼,并在交卷前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試卷代碼填涂有誤將會影響考試成績,請考生務必認真檢查,否則責任自負。
(三)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四)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
(五)凡是在違紀違規處理期內的考生(含外省籍考生)不得報考。一經發現,將取消考試資格,已繳交的考務費在報名時直接上繳國庫,不予以退費。
(六)2015年度經濟考試大綱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
(七)考生有關考試用書征訂事宜,可登陸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訂購,聯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考生報名承諾書
2.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3. 工作簡歷表
4.代辦委托書
附件1:
考生報名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維護考場秩序,遵守考場規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5.本人承諾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逾期提交視為本人放棄資格申請;
6.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附件2: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3,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在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報考中級條件中第1款的,還須提交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3:
附件4:
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會錯過考試各個重要環節,中大網校特開通了免費訂閱手機短信提示系統。您可免費注冊中大網校經濟師考試論壇,與老師、考生交流經驗,針對考試問題,提出你的疑問。 專項提分試題,點擊進入在線模考中心。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xy)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經濟師
[協議護航-退費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經濟師
[協議護航-暢學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經濟師
[豐羽計劃-暢學班]
4大模塊 題庫練習 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