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會考〔2016〕16號)和《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24號)規定,經研究,現將《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我省達到全國合格標準的共569人,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2016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評審有效。
二、《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省2016年度評審有效使用標準為50分。達到全省2016年度評審有效使用標準的共355人,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核發《2016年度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山東省合格證》,此證在我省當年度參加評審有效。
三、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考生可在山東會計信息網(www.sdkjxxw.cn)公開查詢考試成績。請各市于2016年11月25日至30日到省財政廳領取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并做好考試成績合格證書發放及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呈報等工作。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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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