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年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工作的通知
中安協秘〔2016〕6號
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關于同意繼續開展安全評價師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復函》(人社鑒函[2016]30號)的要求,根據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和《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2016年中國安全生產協會將繼續協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面向安全生產領域中的安全評價工程技術人員組織安全評價師職業鑒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鑒定機構、發證單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二、鑒定安排
(一)鑒定對象
1.安全生產領域中符合《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規定申報條件的人員,包括首次報考人員和升級人員。
2.2015年鑒定未通過,有單科合格成績,符合補考條件的考生。
(二)時間安排
1.鑒定工作時間安排:
時間 | 工作安排 |
9月5日—9月12日 | 網上報名(包括首次報名考生、升級報名考生和補考報名考生) |
9月14日截止 | 郵寄報名材料 |
10月9日-13日 | 查詢審查結果,確認參加鑒定 |
10月20日開始 | 打印準考證 |
11月5日 | 鑒定 |
2.鑒定日時間安排:2016年11月5日
級別 | 鑒定時間 | 科目 | |
三級 | 上午 | 9︰00—11︰00 | 理論知識 |
下午 | 13︰00—15︰30 | 專業能力 | |
一、二級 | 上午 | 9︰00—11︰00 | 理論知識 |
下午 | 13︰00—15︰30 | 專業能力 | |
16︰30—17︰30 | 綜合評審 |
(烏魯木齊考點順延30分鐘)
(三)鑒定地點
2016年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全國鑒定點所在城市為:北京、石家莊、大連、南京、福州、濟南、鄭州、廣州、昆明、烏魯木齊。考生在9月5日-9月12日登錄中國安全生產協會網站(www.china-safety.org.cn)安全評價師欄目進行網上報名后,自行選擇鑒定地點。鑒定詳細地址見準考證。
(四)鑒定科目、答題方式、合格標準及題型
1.按照《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規定,鑒定科目為理論知識、專業能力和綜合評審,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鑒定,每個科目滿分100分,取得60分及以上者此科目通過,全部科目通過者視為鑒定合格。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未全部通過的考生在成績保留期內可參加一次補考。
2.理論知識科目為客觀題,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專業能力科目為主觀題,題型包括情景分析題、案例分析題和綜合應用題;綜合評審科目為主觀題,題型為命題寫作。
3.已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參加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其理論知識科目視同通過。
三、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按照《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詳見附件1。
四、報名流程及報名材料
報名全過程實行網上操作,網址為中國安全生產協會網站(www.china-safety.org.cn),具體報名程序及報名材料詳見附件2。
五、有關說明
(一)每個公民身份號碼只能在報名系統中進行一次注冊,請對照身份證上的信息,確定填寫的注冊信息無誤后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注冊信息不能再進行更改。
(二)報名系統中的“級別計算器”可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基本信息計算出可申報級別及鑒定方式,考生可參考計算結果進行申報。
(三)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時請認真細致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確保準確無誤,并按要求打印表格、親筆簽署,自制表格無效。
(四)鑒定報名截止前,報名考生可對個人基本信息進行修改,如涉及申報條件、職業等級修改則須重新提交報名材料。
(五)申報條件中的《學歷證書》指國家承認學歷教育的《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書》,且《學歷證書》應與網上報名時填報的學歷相對應,《學位證書》無效。
(六)申報條件中的“安全工程類專業”包括安全工程專業、安全技術管理專業、安全技術及工程專業、礦山通風與安全專業、機電工程專業和工業工程專業,除此六個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均屬“非安全工程類專業”,考生報名時請準確填寫畢業證上所學專業名稱。
(七)報名人員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將取消報名人員的鑒定資格;對已參加鑒定并通過者,將收回其《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
(八)相關問題可咨詢中國安全生產協會安全評價工作委員會,聯系電話:010-84285160-602/605/612。
(九)報名材料請用快遞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9區甲4號安信大廈A705,收件人請注明:鑒定報名,郵編:1000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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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