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8年度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駐吉有關中直單位:
為做好2018年度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條件
2018年度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申報條件及評審標準,按照吉林省財政廳印發的《吉林省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吉財會[2012]73號)(點擊下載)規定執行。
申報人員須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有效年限:國家級標準為2015—2017年度;吉林省地方標準為2017年度。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本次評審重點評價申報人員的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第一線工作的申報人員,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適當放寬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
二、申報程序
1、申報人員應向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規定提交有關表格及評審材料。
2、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對申報人員提交的評審材料進行審核,并對申報人的評審材料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后方可上報。
3、評審材料按照申報人員工作單位屬地原則進行申報。申報人員的評審材料,在本單位公示結束后無異議,由所在單位領導在《評審表》上簽字、單位蓋章后報送所在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或中省直主管部門,經審核后匯總上報省財政廳。
4、申報人員的專業工作年限、畢業年限、任現職資格時間、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有效年限及業績成果有效期均按照2017年12月31日計算。
本次評審對“職稱外語等級合格證書”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不做統一要求。申報人員已取得的“職稱外語等級合格證書”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有效期到申報材料截止日。
5、駐吉林省中直單位的申報人員,經本人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可將申報材料直接報送省財政廳。
三、提交的材料及裝訂要求
1、《吉林省高級(副高)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以下稱《評審表》)(在吉林省會計網下載)一式3份及電子版1份。《評審表》用標準A3紙正反兩面打印,中線裝訂,其中一份在指定地方粘貼“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和“職稱外語等級合格證書”原件。
2、申報人員自行填寫電子版《2018年度高級會計師(副高)資格自評表》(以下稱《自評表》)(在吉林省會計網下載)1份。《自評表》按照《吉林省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吉財會[2012]73號)的評審標準自評。
3、證書及證明材料。包括學歷、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等證書,2015年—2017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證明(登陸吉林省會計網—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東奧學習欄目下打印已完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單位公示的截圖或照片。
證書復印件要加蓋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的公章及審核人員名章。
評審擬通過人員須在公示期內提供省教育主管部門簽發的學歷認證報告(吉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街151號)報送省財政廳。
4、在會計崗位取得的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要加蓋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的公章及審核人員名章。
5、論文及著作。專業論文發表刊物,專業著作,科研項目鑒定或登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論文、著作復印件只提供封面、版權頁、目錄及本人論文或編著篇章,獨著作品只提供封面、版權頁和目錄),在目錄中將本人文章名稱劃線注明。
6、業績、效益證明材料(附有具體業績、效益文本原件)。業績、效益證明材料要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復印件裝訂在申報材料中,原件單獨提交)。
7、個人業務報告。業務報告一份,要求3 000字以上,主要闡述本人取得中級職稱或執業資格以后對所從事會計工作的認識、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方面情況的綜合材料。
上述3—4項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單獨用拉鎖式塑封袋包裝,封皮上粘貼證件名稱及數量,原件評審結束后退回。3—7項材料的復印件均需用標準A4紙單獨裝訂制作成冊,標定目錄及頁碼(目錄順序:①個人業務報告②學歷、學位、資格等③業績成果④學術成果)。封面注明申報人員姓名、工作單位等。
申報人員要把自己申報的所有材料裝到一個大包裝袋中上報,并在大包裝袋外面粘貼上報材料明細目錄。
四、評審方式
本次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實行評聘分開制度。評審采取考核認定、面試答辯和例會評審相結合的量化評價方式進行。
答辯內容主要考察申報人員業績報告、論文成果的真實性、參與度及在實際工作中發揮的作用;對在申報材料考核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詢問核實;考察申報人員對當前會計改革的重大事項了解和掌握情況。
對企業申報人員,重點考查財政部頒布的22項管理會計應用指引(財會[2017]24號);對事業單位申報人員,重點考查財政部頒布的《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會[2017]25號)及新舊會計銜接辦法。
同時考察申報人員的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對應急問題的處理能力。
申報人員在答辯前,需做簡要自我介紹。
申報人員須在指定時間參加答辯。答辯時間、地點等,屆時將在吉林省會計網公告并手機短信通知申報人員。
五、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執行吉林省物價局《關于調整高級會計師(含正高)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復函》(吉省價收[2011]233 號)有關規定,正常申報每人300元,破格申報每人400元。
六、受理材料時間、地點
省財政廳受理材料時間: 2018年4月2日到4月30日。
受理材料地點:省財政廳2號辦公樓301房間。具體地址: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3646號。聯系電話:88550604。
各級財政部門和中省直有關單位(部門)接到通知后,在積極做好宣傳組織工作的同時,要認真做好申報資格的審核工作,及時將申報人員的評審材料集中報送到省財政廳,確保評審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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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