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基本要求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基礎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層次人才。教育碩士與現行的教育學碩士在處于同一層次,但規格不同,各有側重。該學位獲得者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既要掌握某門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又要懂得現代教育基本理論和學科教學或教育管理的理論及方法,具有運用所學的理論和方法解決學科教學或教育管理實踐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的能力,能比較熟練地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
按照《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的實行學歷文憑和職業資格兩種證書制度的要求,根據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并結合國家經濟、科技和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及本專業學位工作的進展情況,與有關部門協商,逐步使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成為普通中學專任教師或中、小學管理人員的任職和擔任較高職務的資格條件之一。
教育碩士在職研究生考試語種
考試語種為日語、俄語的考生,限報內蒙古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渤海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吉林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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