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 2017年度高級經濟師業務能力電子化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 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
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 2017 年度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 (浙人社函〔2017〕70 號)
要求,現將 2017 年度高級經濟師業務能力電子化考試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定于 7 月 29 日進行,科目為“高級經濟師業務能力” ,考試時長為 2 小時,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
二、報考條件。遵紀守法、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履行崗位職責,積極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服務,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考業務能力考試。
(一)取得經濟師資格或經濟相關職業資格,并聘任在經濟專業技術崗位上。
相關職業資格是指注冊稅務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房地產估價師、 國際商務師、 企業法律顧問、 房地產經紀人、 價格鑒證師、管理咨詢師、招標采購師、物業管理師、造價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土地登記代理人、廣告師。
(二)未取得經濟師資格,但取得其他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并聘任在相應崗位上。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 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該項考試。
三、 報考專業及報考資格審查。 報考專業分為金融、 制造業、農業、人力資源和建筑行業等 5 個類別,報考人員可選擇其中 1個類別的專業報考。
報考資格審查采取個人承諾、考后審查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在報考時應在網上填報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資格名稱、 取得時間、授予部門(單位) ,以及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單位、聘期起止時間等相關信息,并進行真實性承諾。相關信息將在考生申報高級經濟師評審時進行審查,如查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職稱申報資格,并按職稱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四、試題題型、考試方式及相關規定。 試題題型為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 采取電子化考試方式, 由考生在計算機上進行判斷、選擇和文字輸入。考生應考時應遵守考場規則及相關須知。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入場; 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顯示器上提示的注意事項或有關須知,并按規定操作電腦和作答;嚴禁攜帶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電子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以及資料、提包等進入座位;嚴禁將試題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 涉及違紀違規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對主觀違紀的,按我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號)處理。
五、考生報考事項。報考人員于 6 月 27 日至 7 月 6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直接完成報名和繳費程序。
(一)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的流程和要求,作出符合報考條件等真實性承諾后如實填報“報名表” ,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照片要求及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報考人員在填報完信息,并確認無誤后下載打印 “報名表” ,隨后進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后信息不能再作更改,打印的“報名表”供考生留存備查) 。
(二) 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7 月 26 日至 28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三)相關提示。報名人員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傳錯照片,選錯專業,填錯姓名、證件號或手機號等,在確認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 。如發現填報信息有誤,在交費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但交費后則不能再修改。否則,如發生差錯或影響考試后果由考生自負。 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但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省部屬(省直)單位的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六、收費標準。按照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2016〕71 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 65 元(按電子化考試計費方法和標準執行) 。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七、成績公布及成績合格證明。考試成績經省有關部門核準后在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成績。成績合格的人員,將取得《高級經濟師業務能力考試合格證明》 ,該證明以“電子證書”形式授予。屆時,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自行下載打印。 合格證明在 3 年內用于我省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時有效。
八、有關要求。由于高級經濟師業務能力電子化考試首次組織實施,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考試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和相關服務工作,要在各自的門戶網站發布浙人社函〔2017〕70號通知和本考務通知,要及時提供咨詢服務,發現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確保此次考試工作的順利實施。
附件:1.2017年度高級經濟師業務能力電子化考試工作計劃
2.高級經濟師業務能力考試大綱
附件 1
2017年度高級經濟師業務能力電子化考試工作計劃
附件 2
高級經濟師業務能力考試大綱
一、指導思想
測試應試人員是否理解和掌握經濟社會、行業發展、企業管理、財務核算的概念、特征、分類和組織形式,是否具有運用相關經濟知識來分析和解決專業實務的能力, 是否能夠把握經濟發展、行業變化、管理創新等方面的趨勢特征和運營方式。
二、考試科目及主要內容
1、金融業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理解和掌握金融市場與金融工具、 利率與金融資產定價、金融中介與金融制度、商業銀行經營與管理、投資銀行與證券投資基金、信托與租賃、金融工程與金融風險、貨幣供求及其均衡、中央銀行金融監管、國際金融及其管理等相關的原理、方法、技術、規范(規定)等,及是否具有從事金融專業實務分析的能力。
2、制造業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理解和掌握制造業經濟基本理論、 制造業行業發展差異、制造業投入產出、制造業產業鏈環節、制造業行業變動趨勢、 制造業項目的經濟評價、 制造業金融等相關的原理、方法、技術、規范(規定)等,及是否具有從事制造業經濟專業實務工作的能力。
3、農業
測試應試人員是否理解現代農業的內涵、特征、類型和我國的發展實踐,是否掌握現代農業的發展模式、規律和條件,以及是否具有運用現代農業的策略和政策措施解決我國現代農業發展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的能力。
4、人力資源管理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理解和掌握組織激勵、領導行為、組織設計和組織文化、戰略人力資源管理、人力資源規劃、人員甄選、績效管理、 薪酬福利管理、 培訓與開發、 勞動關系、 勞動力市場、工資與就業、人力資本投資、社會保險法律、勞動合同管理與特殊用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社會保險、法律責任與行政執法等相關的原理、方法、技術、規范等,以及是否具有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實務工作的能力
5、建設行業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理解和掌握建筑工程技術經濟方法、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造價的構成與計價依據、建設工程計價方法、工程網絡計劃技術、建設工程風險管理與保險、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建設工程監理,以及城市建設、城市設計等相關的原理、方法、技術等,以及是否具有從事建筑和城市規劃設計專業實務工作的能力。
三、考試題型
1、經濟基礎知識
客觀判斷題。
2、案例分析題
客觀選擇題。
3、論述題
主觀分析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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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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