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職改辦,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7〕16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地點及科目
2017年度全國審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10月22日統一舉行。初、中級資格考試考點設在本市,高級資格考試考點設在省會石家莊。具體時間與科目安排如下:
22日上午 0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初級、中級)
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高級)
22日下午 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初級、中級)
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高級)
二、考試報名條件
(一)高級審計師報考條件按照《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有關要求進行。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二)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報考條件按照審計署、原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有關規定執行。
1、參加審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行為;
(3)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到2017年12月31日。
三、考生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不合要求、專業工作年限不夠、僅部分從事而非全職從事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工作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
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為報考學歷依據。為保證學歷學位證書真實有效,建議報考人員提供學歷學位證明。
3、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參加實習的工作時間不計
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成人教育學歷脫產學習期間不計入相關專
業工作年限。
4、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系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掛靠單位名稱,且在兼職、掛靠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5、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6、如發生報考人員網上報名信息填報錯誤,考試管理機構僅針對多音字、錯別字等正常非邏輯性錯誤進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請,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工作單位名稱或畢業院校名稱全部錯誤”等邏輯性錯誤不予修改。
7、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公安、行業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造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
根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機構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四、考試報名程序
本次考試的報名工作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現場資料審查和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時間:5月24日至6月6日17時30分。
程序:自2017年起,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官方網站,(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的“審計考試專區”http://www.icnao.cn/auditexam)或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進行注冊并上傳照片,注冊完成后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時打印報名表,截止日期為6月6日17時30分(打印報名表后切勿重新修改保存信息,以防報名序號和條形碼不正確)。
(二)現場資料審核
單位人事部門審驗報考人員基本信息及條件后,報名材料簽字蓋章匯總,于規定時間內統一上報。
時間:2017年5月24日至6月6日(周六、日不休,法定假期除外)
地點:唐山市職稱考試中心(西山道3號市政府9號樓四層)
電話:0315-2827463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及證件:
(1)《報名表》(一式2份,單位簽字蓋章);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外地戶籍的考生還須提供在唐山市居住證)
(3)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雙學位、碩士、博士需要提供);
(4)學歷學位證明(附件2);
(5)以上(3)-(4)材料的復印件1份,單位簽字蓋章。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順序裝訂:
報名表(2份)+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學歷學位證明(1份)
(四)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10月13日起至考試開始,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五、考試收費
我省全部實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6月14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6月14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復繳費操作。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根據發改價格〔2015〕1217號文件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7元,高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5元。
如需開具發票,請本人攜帶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單位代辦人須攜帶介紹信和每個考生的身份證復印件)到我中心辦理,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
六、考試用書和考試大綱
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2017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分上、下兩冊。
《2017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內容除各章學習要求、學習重點、練習題外,還包括往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與參考答案。
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技術方法》,共6冊。其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為2012年版,《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為2010年版,其他為2005年版。
根據《2017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大綱》修訂了《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內容除重點內容講解、例題與解題指導、審計案例分析外,還包括往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試卷與參考答案。
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的征訂工作由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負責。
通訊地址:北京市豐臺區玉林里25號樓207房間
郵政編碼: 100069
聯 系 人: 陳勇峰
聯系電話: 010—63508270
傳 真: 010—63508274
2017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也可以通過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http://www.icnao.cn/)直接購買。
2017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icnao.cn/。
七、其它
1、河北省人事考試局監督舉報郵箱:hebzcks@126.com;
唐山市職稱考試中心監督舉報郵箱:ts7463@163.com。
2、各縣(市)、區職改辦,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宣傳,做好考試報名指導、服務工作。
附件:
唐山市職稱考試中心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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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下載(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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