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注冊監理工程師報名時間為:2017年2月27日至3月10日,資格審查時間為:2017年3月8日至3月10日,繳費時間為:2017年2月27日至3月17日,監理工程師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7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桂人考函〔2017〕3號
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廣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機構、自治區直屬機關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號)精神,結合實際,為做好201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廣西考區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時 間 | 科 目 | |
2017年5月20日上午 | 09∶00-11∶00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 | 14∶00-17∶00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2017年5月21日上午 | 09∶00-11∶00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下午 | 14∶00-18∶00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1997〕105號)文件規定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各地在組織考試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查報名條件。
三、報考程序
首次報考人員和異地老考生須完成網上填報、現場資格審核和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等報考程序,方為報考成功。
非首次報考人員完成網上填報、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即為報考成功。不需要到現場辦理資格審核確認手續。
本次考試采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開展網上報名工作,以檔案庫來檢查報考人員是否為老考生。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非首次報考人員),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報考人員)辦理。
(一)網上填報
報考人員于2017年2月27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17∶00期間統一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按要求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和填寫個人報考信息。已在網報系統注冊過的報考人員使用原注冊帳號登錄填報。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選擇相應報名點。
首次注冊信息的報考人員需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或廣西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中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用“照片處理工具”軟件處理過后的照片方可上傳。
(二)現場資格審核
1.全區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7年3月8日-3月10日。具體審核地址如下:
序號 | 報名點名稱 | 辦公地址 | 咨詢電話 |
1 | 南寧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南寧市建政路3號 | 0771-5624161 |
2 | 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柳州市廣雅路23號 | 0772-2828697 |
3 | 桂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桂林市七星區五里店路6號桂林技師學院(原桂林市高級技工學校) | 0773-2815807 |
4 | 梧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梧州市新興一路32-1號四樓 | 0774-3856118 |
5 | 北海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北海市北京路與西南大道交匯處往東100米(人才大廈一樓6、7號窗口) | 0779-32192950779-3210291 |
6 | 防城港市干部培訓考試管理辦公室 |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3號窗 | 0770-2834805 |
7 | 欽州市人社局職改辦 | 欽州市永福西大街51號東泉大廈4樓 | 0777-5987287 0777-5987109 |
8 | 貴港市人社培訓考試管理辦公室 | 貴港市中山路349-2號院 | 0775-45613360775-4562101 |
9 | 廣西區人事考試院 | 南寧市桂春路9號廣西就業大廈一樓 | 0771-5505211 |
10 | 崇左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 崇左市友誼大道中段人力資源市場大樓608室 | 0771-7968335 |
11 | 來賓市人事考試中心 | 來賓市華僑投資區綠源路329號 | 0772-4271588 |
12 | 賀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賀州市平安西路262號201室 | 0774-5136517 |
13 | 玉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 玉林市香莞路40號 | 0775-2680828 |
14 | 百色市人事考試中心 | 百色市右江區城東大道拉域小區百色市人才市場一樓 | 0776-2685106 0776-2685121 |
15 | 河池市人事培訓考試管理辦公室 | 河池市新建東路三巷24號河池市人才市場三樓 | 0778-2303565 |
廣西區人事考試院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辦公時間為: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00,各市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辦公時間請咨詢各市人事考試機構。
2.現場資格審核提供材料。首次報考人員和異地老考生須攜帶:(1)單位初審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1份復印件;(3)符合報考條件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工程系列職稱證書等相應證件原件和1份復印件;(4)工作單位出具的任職證明原件1份(樣式見附件2)。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還須提供:(1)單位出具的免試證明原件1份(可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中參照“資格考試申請免試證明材料樣本”);(2)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相應證件原件和1份復印件。
(三)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
1.全區報名點全部實行網上繳費。首次報考人員和異地老考生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自行登錄網報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非首次報考人員在網上修改信息、報名確認后,直接在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操作結束后,請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繳費狀態,若繳費結束后查詢仍是未繳費狀態,說明繳費未成功,請在繳費時間內及時繳費。
2.繳費時間。首次報考人員和異地老考生:2017年3月8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17日下午17∶00。
非首次報考人員:2017年2月27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17日下午17∶00。
3.收費標準。按照桂人社發〔2016〕24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應繳納考試費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9元。
4.票據領取。廣西區人事考試院報名點報考人員:⑴憑網上繳費的資格考試報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證領取票據;⑵票據領取時間:網上繳費后于2017年3月27日-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辦理,節假日不辦理;(3)票據領取地點:南寧市桂春路9號廣西就業大廈一樓大廳廣西人事考試業務服務窗口(所開票據均為非稅收入專用收據);(4)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票據領取資格。
各市報名點報考人員:各市報名點的發票領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關于修改報名信息
1. 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 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報考信息,可在資格審核期間攜帶報名表和身份證原件到相應資格審核點現場辦理信息更改手續。
3. 已繳費的報考人員,不能更改報考信息。
(五)報考要求
報考人員對提交報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材料的,一經發現,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予發放資格證書;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并收回證書。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未按規定時間進行報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再受理補報手續。
四、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2017年5月15日上午10∶00至2017年5月21日下午14∶30期間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或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無效)。
五、試題類型
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客觀題)、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主觀題)四個科目。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六、參加考試及注意事項
(一)應試人員考試前20分鐘可進入考場;考試開始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二)應試人員應考時,考試用具只能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時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辦臨時居民身份證,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他證件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應試人員要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
有違法行為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
(五)應試人員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應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未按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作答的,將影響考試成績。
七、考場設置
本次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點設在南寧市,全區各地應試人員集中到南寧應考。
八、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設考全科、免2科兩個級別。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成績及信息采用GPTMIS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為: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考試科目 |
021.監理工程師 | 04.考全科 | 01.監理工程師 |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2.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
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
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
02.免2科 | 01.監理工程師 | 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
4.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九、成績查詢與證書辦理
(一)考試結束2個月后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成績。
(二)證書辦理事宜請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中的“證書領取”專欄查詢。
十、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
2017年繼續使用2014年版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有關事宜請與中國建設監理協會或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聯系。
十一、咨詢電話
網上報名考務咨詢:0771-5505211(廣西人事考試院考務部)
附件:1.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文件摘選)
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文件摘選)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1997〕105號)文件規定,報名條件如下:
一、參加全科(4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注:1.報考條件中“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職務”為工程系列職稱或職務,即“中級職務”為取得“中級工程師”職稱或職務,“高級職務”為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或職務;
2.任職年限從職稱授予日期起,至考試當年12月31日截止,按足年足月計算。
2.任職證明
3.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1997〕105號)
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人辦發〔1997〕1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人事勞動)廳(局)、建委(建設廳),國務院有關部門:
根據建設部、人事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建監[1996]462號)的精神,現將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人事、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分工協作,及時溝通,切實提高管理水平,逐步規范和完善考試工作。
二、考試時間為1998年5月23日、24日。考試各項工作計劃安排見附件。
三、今年對《關于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建監[1996]462號)中的報考條件作了調整,調整后的報考條件規定如下:
(一)參加全科(4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四、人事部和建設部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試的考務管理工作。
五、各地方、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做好考前輔導工作。為對考生負責、對監理工作負責,委托輔導的單位必須具備場地、師資、教材等條件。
今年對監理培訓教材作了重新修訂,新修訂的教材作為考試復習的主要參考資料。有關事宜可與建設部建設監理司聯系。
六、請各地按照考試工作要求和計劃,認真做好考試的各項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另行通知。
各地在工作中有何問題和意見,請按職責分工分別與建設部建設監理司、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司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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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