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將于6月15-16日舉行。2013年惠州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4日9:00-3月29日17:00;繳費時間為2013年3月29日17:00前;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9日9:00-14日17:00。 | |||
關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位考生,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3〕10號)的要求。為做好本市2013年度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及繳費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網上交費。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3月4日9:00-3月2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 。考生在網上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后須上傳本人相片,上傳的相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半年內的正面彩色免冠證件照,相片大小應為大一寸(33mm×48mm),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kb之間。
從2013年起,考生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所在單位初審
考生將打印的《報名發證登記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并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經辦人加具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網上交費
從2012年12月份起,我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一律采用網上支付方式(《關于惠州考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支付考務費的通知》),不再采用現場交費。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本通知,嚴格按照報名程序要求操作。
惠州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方式。惠州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3年3月29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惠州報名點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填表、網上繳費后,將打印的《報名發證登記表》和報名相關材料一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考前無需交市人事考試中心。在有效時間內全部科目成績合格的我市考生資格復審時需提交此表。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準考證(監考員簽名),待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到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報名表、相片及準考證等相關資料。考生提交的相片為制作合格證書所用,務必與報名時上傳的相片一致。
(四)資格復審
成績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的,應按惠州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hz.gdkszx.com.cn/)上公布的時間內到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附件1要求的材料辦理資格復審手續,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三、考試方式
(一)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成績不予滾動),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各考點均有配備時鐘,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計算器,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
(四)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對于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凡是處在違紀違規處理期的人員(在專業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員)不得報考。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手機號碼等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須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后果自負。
(三)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四)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6月9日9:00-14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五)證書發放方式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請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六)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附件:
1.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略)
3.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 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3年1月30日
附件1
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3年年底。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條件: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也可報名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證與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略)
附件3
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新版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GPTMIS)》對應一致。
附件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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