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海南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通知》,2016年海南物流師考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如下:
1、根據鑒定考核屬地化管理要求,各市縣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應高度重視全國統一鑒定工作,認真負責組織實施本市縣的全國統一鑒定考核相關所有工作,加強組織報名、準考證打印、考場布置、試卷管理、考試監管等各環節的規范管理,確保鑒定質量,提高鑒定的公信力。
2、按照職業資格鑒定權限規定,初、中級考生報名材料由各市縣鑒定中心負責審核,高級及以上級別的考生申報材料須于上半年2016年4月22日;下半年2016年10月21日前報至職業技能鑒定處,進行復核,并附鑒定考試指定的《考生名冊表》及匯總表一式二份。
3、考生論文于上半年2016年4月22日;下半年2016年10月21日前交至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業技能鑒定處,并附交論文人員的名單。
4、考前一周憑考生發票及考生名單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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