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度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04號)精神,經國家研究決定,將原定于2014年9月6日、7日舉行的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推遲到2015年11月14日、15日舉行。現將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各位考生:
一、參加考試的人員。2014年度報名考試并繳費的人員。
二、考試成績的有效期。本次考試人員合格成績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43號)規定,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截止至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規定的有效期內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
三、證書。從2015年起,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人員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43號)規定,可取得由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頒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監制,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取得的資格可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四、參加考試的考生請于2015年11月5日至11日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打印準考證。
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有效身份證、準考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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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