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測試實施
第二十六條 測試當日,測委會辦公室設測試總值班室,考區設值班室,公布值班電話。
考點設立考務辦公室,作為處理考務的場所。
第二十七條 測試期間遇偶發事件,督考按“報關水平測試考場偶發事件處理規則”(見附件4)辦理。
遇重大異常情況,考區值班室須及時向測試總值班室報告,測試總值班按《報關水平測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見附件5)處理。
第二十八條 測試當天,全體考務人員須統一佩戴工作胸牌(見附件11),工作胸牌由中國報關協會制發。
第二十九條 無紙化測試(機考)按以下程序實施:
(一)開考前90分鐘,考點考務人員到位并檢查場地。
(二)開考前80分鐘,考場管理員完成考場服務器、測試機(含備用機)的開機并進行錄制監控。監考人員認真檢查考場,并不得離開考場。
(三)開考前30分鐘,監考組織應試人員有序進行現場拍照,將準考證、身份證與本人進行認真核對,指引應試人員按座位號入座。
(四)開考前10分鐘,監考清點應試人員人數,宣讀《報關水平測試應試規則》(見附件6)。
(五)考場管理員準點點擊“開始考試”按鈕。
(六)開考30分鐘內,監考應逐一檢查應試人員證件,保證應試人員本人、證件、測試機上的個人信息保持一致,同時檢查應試人員攜帶的測試專用工具書(《進出口商品編碼查詢手冊》)是否有書寫或標注痕跡,禁止應試人員使用不符合測試要求的無關物品。
(七)開考30分鐘后,遲到應試人員一律不準進入考場。
(八)測試結束前30分鐘內,應試人員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九)測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向應試人員通報時間,提醒應試人員掌握答題進度。
(十)測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監考收回演算草稿紙,組織應試人員按秩序離開考場。
(十一)監考填寫考場情況記錄,考場管理員做好測試數據的上傳和備份。
(十二)由考點總監考指派校方考務工作人員負責即時銷毀演算草稿紙。
第三十條 應試人員違反測試紀律的,由監考員報告督考人員,按照《報關水平測試違規行為處理規則》(見附件7)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一條 測試后發現的按作弊論處情形,應當按照《報關水平測試違規行為處理規則》的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將違規人員情況報告測委會辦公室。
(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