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時間為2013年10月19、20日,根據《2013年福建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通知》,2013年福建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工作于6月20日-30日展開,2013年福建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2、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
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3、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4、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5、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者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并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文件精神,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免試條件
凡符合報考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
1、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了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的,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企業管理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2、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的,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3、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技術職務,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的,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3個科目,只參加《企業法律顧問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4、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應于現場審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應免試材料,并經報名點審核方為有效。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本站提供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同時,為配合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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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