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蘇人社發〔2017〕231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定于11月4日、5日。
二、報考條件
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道。報考者的就業單位在鎮江市(含轄市、區)范圍或戶籍在鎮江。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⒈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助理資格滿4年;
⒉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6年;
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4年;
⒋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結)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⒌獲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年;
⒍獲博士學位。
(三)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經濟專業相關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三、專業及科目設置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我省按照國家試點要求中級實行紙質化考試,初級全部施行電子化考試(以下簡稱機考)。報名參加經濟初級機考的報考人員可登陸如下網址:http://www.51cpta.com.cn,進行經濟初級模擬測試,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專業科目部分又細分為12個子專業(見下表)。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及科目名稱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科目名稱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科目名稱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 人力資源管理 | 15 |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 |
農業經濟 | 02 | 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郵電經濟 | 16 | 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商業經濟 | 03 | 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房地產經濟 | 17 | 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財政稅收 | 07 | 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 | 旅游經濟 | 19 | 旅游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金 融 | 09 | 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 | 建筑經濟 | 21 | 建筑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保 險 | 10 | 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運 輸 | 水路 | 11 | 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
公路 | 12 | 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鐵路 | 13 | 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民航 | 14 | 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 |
四、題型及作答方式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各科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各科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計算機上機環境中進行作答,題目內容與未試行初級機考的全國其他地區紙筆考試內容一致。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報考人員應考時,嚴禁攜帶筆、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機考考場規則》(附件1)及《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附件2)。
五、報名組織、程序和準考證發放
(一)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7月17日-31日,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4日。報名網址為www.zjrsks.com.cn,報名咨詢電話84432609、84425552。
(二)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僅包含2016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外省轉入考生視同新考生。
(三)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需在7月31-8月1日將有關材料送至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桃花塢路255-19號,鎮江創業大學)接受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后在8月4日前完成網上支付,網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報名。咨詢電話:84432609,84425552。
現場審查時考生需攜帶如下材料: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四)10月26日-11月2日,考生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收費標準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費票據需求的考生請憑準考證于12月30日之前到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領取,具體地址:鎮江市桃花塢路255-19號。
附件1
機考考場規則
一、在考試前30分鐘,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本科目考試所指定考場,按座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嚴禁攜帶筆、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
三、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開考2小時內禁止離場。
四、按照考試系統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啟動,關閉電源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違反者責任自負。
五、須保持考場安靜,獨立作答,不得交流討論,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發生異常情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六、自覺接受監督和檢查,服從安排。
七、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2
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一、本考試為電子化考試。
二、考試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的考場,對號入座。
三、嚴禁攜帶筆、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
四、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開考2小時內禁止離場。
五、登錄考試系統后,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
六、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如違反考場規則而影響考試成績者責任自負。
七、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有關規定處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試機構官方網站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準考證上指定的考試地點,確認考前的具體位置和乘車路線。在考試當天請預留足夠的時間并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點,避免影響正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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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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