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統〔2014〕21號
各市州統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4〕1號)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統計局《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湘人社發〔2011〕15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4年度全省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1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日期均為10月19日(星期日)。
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注:初級、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注: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二、考試信息
(一)考試大綱。201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高級資格考試使用2012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二)考點的設置。省統考辦(設省統計局人事處)將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各市州報名人數、交通狀況及以往組織考試情況等綜合因素集中設置初、中級資格考試考點。高級資格考試考點按規定設在省會長沙市,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場的設置。考場人數一般按30人或25人設置,5人以下不單獨設置考場。
(四)試卷種類。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預訂種類分30份(袋裝)、25份(袋裝)、20份(袋裝)、15份(袋裝)、10份(袋裝)、5份(袋裝)六種;高級資格考試試卷預訂種類分30份(袋裝)、25份(袋裝)、20份(袋裝)三種。
(五)資格考試工作時間安排(見附件1)。
(六)聯系方式。省統考辦聯系電話:0731—82214350;
傳真號碼:0731—82214350,82212644。
聯系郵箱:zhoub2@HN.STATS.CN;聯系人:周波。
三、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查
各地要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盡早安排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要加大考試報名的宣傳動員力度,適當延長報名時間(一般應有兩個月報名時間)。要認真組織報名的考生準確填寫考試登記表,嚴把資格審查關,認真審核報名考生的年齡、學歷、參加工作時間、從事統計專業工作年限等信息,確保登記表信息與考生實際情況一致,確保數據庫信息與登記表記載一致。考試報名人數是考場設置和試卷預定的依據,各地應及時準確上報相關信息。
四、資料準備
各地務必做好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一是認真做好報名登記工作。初級、中級資格考生報名時,應由本人認真填寫《全國統計專業技術 級資格考試登記表》(附件2),考生單位要在考生登記表中“單位意見”欄內簽署“該同志情況屬實,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高級資格考生報名時,應由本人填寫《全國統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登記表》(附件3)。事業單位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試登記表中“單位意見”欄內須簽署“本單位已完成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副高級職稱崗位尚有空余崗位 個,經研究同意 同志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二是準確編排準考證號碼。各地要嚴格遵照《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附件4)規定編制11位準考證號碼,杜絕準考證的重碼、錯碼現象,同一系統、同一單位的考生一定要交叉編排,盡量不要編排在同一考場。未設考點的市州要與相鄰設考點的統計部門積極聯系協商,由設考點的統計部門統一編排準考證。三是建立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各地要嚴格按照 “湖南統計資格考試管理系統”軟件(可在湖南省統計局內部信息網的人事工作專欄下載)錄入考生信息,及時準確完成應考人員數據庫的錄入、審核工作,確保無誤后再進行匯總上報。
五、資料上報
(一)《考場設置及試卷預定單》(附件5)加蓋單位公章,于8月11日前傳真報省統考辦,原件同時寄省統考辦。
(二)《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要按照下發的程序及《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格式及報送要求》(附件6)填報,于8月11日前傳至聯系郵箱內。各地要切實做好應考人員有關信息的錄入工作,信息必須與報名表保持一致,確保信息真實、準確,數據庫一經上報,不得再修改。
(三)《全國統計專業技術___級資格考試應考人員花名冊》(附件7)必須從《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中導出打印,加蓋單位公章后于8月11日前寄省統考辦。
(四)各考點要按要求確定總監考,副總監考,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等考務人員,于9月30日前將《考務人員名單》(附件8)加蓋單位公章傳真至省統考辦,原件同時寄省統考辦。
(五)《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缺考人員基本情況表》(附件9)于考后隨試卷、答題卡一同上報省統考辦。
六、考前培訓
考前培訓包括考務人員培訓和考生培訓兩個方面。一是組織考務人員認真學習《湖南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操作辦法》(附件11)、《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湘人社發〔2011〕72號)、《湖南省涉密考試保密管理規定》(湘政保〔2011〕2號)、《湖南省201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保密工作方案及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湘統辦〔2013〕41號)等文件要求。切實做好考務人員的培訓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二是認真指導監考人員正確使用(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附件10)。各地統考辦工作人員要認真閱讀記錄卡上的內容和注意事項,指導好監考人員正確使用(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三是抓好考生的知識培訓,力求讓考生全面了解、掌握統計及相關知識。四是抓好考試答題方式的培訓。各地統考辦要組織考生認真學習《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答題卡及其填涂說明》(附件12),并將其印發給考生學習,幫助考生熟悉答題方式。
七、考風考紀
考風考紀是考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是保證考試成績真實有效的關鍵,要加大考試工作人員培訓力度,強化考試管理和保密意識。各考點所在地統計、人社(職改)部門的負責人為本地考風考紀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考試紀律,落實考試管理工作責任制。各考點應在入口處等明顯位置標注考區、考場,并張貼考場示意圖、考試時間、考場規則和應考人員違紀違規處理規定等。對違反考試紀律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八、安全保密
各考點要認真貫徹執行《湖南省涉密考試保密管理規定》(湘政保〔2011〕2號)和《湖南省201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保密工作方案及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湘統辦〔2013〕41號)要求,妥善做好試卷運送、交接和保管工作,確保試卷安全,防止泄密事件發生。考試前一天下午18時起,各考點要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各考點于考試前一周將值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值班電話號碼、手機號碼報省統考辦。
九、其他工作
(一)考試結束后,各考點總監考負責組織監考人員按有關要求當場收集整理答題卡、《考場情況記錄卡》,并將答題卡按準考證號碼順序排列好,確認無誤后連同《考場情況記錄卡》一起密封裝于答題卡回收袋內,加蓋當地統計局公章。因特殊情況,使用考試備用卷的要說明情況,并在考試備用袋上方注明“啟用”兩字。各考點同時要整理缺考人員情況,填寫《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缺考人員基本情況表》,并加蓋當地統計局公章。試卷、答題卡回收袋、缺考人員基本情況表須由各考點派專車同時送交省統考辦。
(二)各考點要積極配合省派巡視員做好考試評估驗收工作,考試結束后要組織考生和考務人員進行座談,了解考場紀律和考生對題型題量、難易程度的看法和意見。各考點要對考試整體情況進行認真評估,10月24日前將書面材料報省統考辦。各市州2014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總結,務必在11月10日前報省統考辦。
(三)考試成績查詢系統將于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在網上開通,屆時考生可登陸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
附件:1.2014年度全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時間安排
2.全國統計專業技術 級資格考試登記表
3.全國統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登記表
4.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
5.考場設置及試卷預定單
6.應考人員基本情況數據庫格式及報送要求
7.全國統計專業技術 級資格考試應考人員花名冊
8.考務人員名單
9.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缺考人員基本情況表
10.考場情況記錄卡
11.湖南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操作辦法
12.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答題卡及其填涂說明
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會錯過考試各個重要環節,中大網校特開通了免費訂閱手機短信提示系統。在2014年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等考試信息確定后,系統將自動把當地的報名時間等重要考試信息發送到您的手機上。該短信服務完全免費
點擊查看
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湖南統計師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湖南統計信息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hbz)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統計師
[協議護航-退費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統計師
[協議護航-暢學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統計師
[豐羽計劃-暢學班]
4大模塊 題庫練習 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