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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司法行政網: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授予的公告

    發表時間:2015/11/20 14:42:38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山西省司法廳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關于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

    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授予的公告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及司法部通知,現就我省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成績公布、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二、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1日公布。

    為方便應試人員查詢考試成績,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委托有關媒體提供成績查詢服務。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只限于復核申請人試卷卷面各題已得分數的計算、合計、登錄是否有誤??荚嚦煽兘浐瞬椴⒁褧嫱ㄖ救说?,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的工作方式。2015年應試人員達到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資格申請由其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受理。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并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1.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2.身份證原件。

    符合放寬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3.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4.與本人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其中2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貼在報名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經審核符合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批準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資格申請的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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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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