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簡化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不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勘察設計資質資格電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17〕67號)、《關于進一步推行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化注冊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秘[2017]18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提升個人執業注冊行政服務效能的通知》(閩建許[2017]79號),為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決定進一步簡化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不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不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網上申報制度。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不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時,須通過“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不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具體申報程序如下:
1、申報材料均通過“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可登錄以下網站:
http://www.mohurd.gog.cn(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進入辦事大廳—勘察設計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在線申報)
http://www.mohurd.gog.cn(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進入辦事大廳—建筑師執業資格注冊—在線申報)
http://www.pqrc.org.cn(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首頁)
下載“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并打印申請表,申請表經申請人親筆簽名后連同相關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聘用單位。
2、聘用單位將經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表及相關附件掃描形成電子申報材料后,通過“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相關紙質申報材料留存聘用單位備查。
3、省級注冊管理部門收到聘用單位上報的電子申報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將符合注冊條件的電子申報材料通過“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上報。
二、電子申報材料
(一)初始注冊:
1、初始注冊申請表電子數據和掃描件(電子數據與掃描件一致);
2、申請人身份證明掃描件;
3、申請人的資格證書掃描件(舊資格證書須帶有建設部和人社部部徽一頁、帶照片的個人信息一頁);
4、聘用單位資質證書副本掃描件(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資質號證明);
5、勞動合同掃描件(合同聘期頁和簽字蓋章頁);
6、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取得資格3年以上的報送)。
(二)延續注冊:
1、延續注冊申請表電子數據和掃描件(電子數據與掃描件一致);
2、勞動合同掃描件(合同聘期頁和簽字蓋章頁);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4、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需提交由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月在聘用單位的社保證明(退休返聘人員報送退休證明)掃描件。
(三)變更注冊:
1、變更注冊申請表電子數據和掃描件(電子數據與掃描件一致);
2、原聘用單位工作調動證明或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掃描件;
3、新聘用單位資質證書副本掃描件(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資質號證明);
4、勞動合同掃描件(合同聘期頁和簽字蓋章頁);
5、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原注冊有效期半年內到期并同時申請延續注冊的報送);
6、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需提交由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月在聘用單位的社保證明(退休返聘人員報送退休證明)掃描件。
(四)更改、補辦注冊:
1、更改、補辦申請表電子數據和掃描件(電子數據與掃描件一致);
2、聘用單位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掃描件(更改執業印章號的提交);
3、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聲明的證明掃描件[注冊(注冊執業)證書遺失的提交];
4、注冊(注冊執業)證書原件[注冊(注冊執業)證書污損申請更換的直接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提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甘家口21號商務樓213室,郵編:100037,聯系電話:010-68313531]
(五)注銷注冊(不需要申報電子數據):
1、注銷注冊申請表原件(1份);
2、注冊(注冊執業)證書原件;
3、申請注銷注冊人員如與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不蓋原聘用單位公章,但必須出具申請人的工作調動證明(或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復印件。
申請注銷注冊的申報材料直接遞交到住房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甘家口21號商務樓213室,郵編100037,電話010-68313531)。
(六)更改注冊單位名稱(不需要申報電子數據):
1、單位更名報告(報告中說明原單位名稱、更改后現單位名稱并申請本單位一級注冊建筑師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更改注冊單位名稱,不用列出注冊人員名單);
2、工商管理機構更名通知復印件;
3、更名后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單位將更名材料遞交到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亭洲路6號219室,郵編:350008,電話:0591-
38161636-1)。
三、注意事項
1、2018年1月1日前,“個人執業注冊業務網上辦理系統”(以下簡稱“網上辦理系統”)已通過審核但未將紙質材料提交到省住建廳行政服務中心窗口,以及已提交網上辦理系統但未審核的申報人員,我中心將退回申報數據;同時也將把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中所有未審核的申報人員數據退回。請于2018年1月1日后重新通過“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
2、申報人和聘用單位請慎重往“注冊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網上申報數據,一旦提交后,管理部門將會在規定的時限內直接將符合注冊條件的數據報送住建部,屆時將無法退回相應的數據。
3、申報人和聘用單位對注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若發現申報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承諾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并將其行為記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對社會公開。
4、一級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不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業務(除申報預注冊證明外)均無需通過我省網上辦理系統進行申報。
5、已印發的個人執業注冊業務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5日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