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為8月15日至24日,網上繳費時間為8月15日至9月2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8日起。
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簡章
友情提醒:本次考試報名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已確認報名費網上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名費不含教材費)
重要提示:2016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福建考區初級資格考試改為電子化考試(機考),中級資格考試仍為紙質化考試。
報考經濟師中級資格的考生,請在報名時選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經濟師初級資格的考生,請在報名時選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電子化考試”。
一、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 8月15日至8月24日
2、報名照片上傳: 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可直接點擊下載或到福建人事考試網相關下載處下載),報考人員使用該軟件自行對要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處理,生成文件名為'報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過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并自動通過照片審核。報考人員進行報名時,系統默認使用注冊時的照片。
3、全省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如下:
省直考區、廈門考區、三明考區、泉州考區、漳州考區、莆田考區、南平考區、寧德考區、龍巖考區:8月25日至8月26日
福州考區:8月28日至8月29日
(注:2015年曾報考且報考級別不變的報考人員免于現場資格審核;其余報考人員均需到所屬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如本人無法到場審核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審核;異地轉入福建考試的報考人員需重新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4、網上繳費時間: 8月15日至9月2日
5、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28日起
6、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11月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 (初級機考、中級筆試)
下午2:00— 4:30 經濟基礎知識 (初級機考、中級筆試)
7、成績公布時間:2017年1月,考生可通過省人事考試中心網址(WWW.FJPTA.COM )查詢成績。
8、領取證書時間:省直考區預計從2017年4月下旬起(具體以網上領證通知為準),每周星期一、三上午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各設區市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可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咨詢。
二、各設區市現場資格審核地址及聯系方式
三、資格審核要求
1、2015年曾報考且報考級別、專業不變的報考人員無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可直接繳費完成報名。原報考信息中學歷、職稱、工作單位有變更者,須于規定的審核時間持有效證件及復印件連同報名表一并到所屬報名點進行審核修改,身份證升位的報考人員可按新18位身份證號碼進行報名。
2、首次報考人員于網上報名后,須用A4紙打印《資格考試申報表》(不需要另外提供照片),統一于規定的審核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
(1)單位介紹信或直接在《資格考試申報表》上蓋章(以上均須注明從事經濟工作年限)。
(2)身份證、畢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海外學歷需經教育部海外學歷認證方可使用。)
(3)2002年1月1日后畢業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考生還須通過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從事經濟工作年限證明、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網上報名、繳費辦法和程序
1、本次考試報名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報考人員均需進行用戶注冊并記錄用戶名及密碼(可登錄福建人事考試網www.fjpta.com從網上報名入口登錄);登錄后選擇考試,填寫報名信息,并打印報名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各報名點通過現場資格審核,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2、考試報名費按財政、物委核定的每科61元標準收取。
3、如遇繳費問題請撥易寶支付24小時客服熱線4001-500-800或登陸易寶支付在線客服http://www.yeepay.com/html/x/index.html。
4、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已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為報名成功!
5、報名結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的60個工作日后,考生可憑身份證件并提供報名序號到所屬報名點領取發票。發票領取時間為2個月,逾期未領不予保管(省直考區發票領取咨詢電話:87615506,各考區考生可咨詢各報名點)。
五、考試級別、專業和科目
1、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考試設中、初級。初級科目為《專業知識與實務》和《經濟基礎知識》;中級科目為《專業知識與實務》和《經濟基礎知識》。每個級別設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產、旅游、建筑共12個專業。
六、考試地點
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在報名點所在地參加考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七、報考條件
按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文件規定:
(一)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可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暫行規定》(1993年1月6日)發布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位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6、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三)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文件精神,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八、考生須知
1、應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場規則”,并按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考生應誠信參考,自覺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在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進行雷同試卷的認定和處理。
3、考試科目共2科,均為客觀題,中級資格考試直接在答題卡上作答,初級資格考試直接在考試機上作答。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九、考試用書
需征訂2016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的考生,可與福建新華教育書店聯系,網站:http://fjxhjysd.taobao.com,聯系電話:0591-87663235。13706951933、13599032609、15860805769,QQ:10137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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