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qū))人力資源社會(勞動保障)局,寧東管委會,區(qū)直有關部門、中央駐寧有關單位人事處(人力資源部):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02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1號),現將我區(qū)2012年度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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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00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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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15:30 法學基礎知識
下午16:30—19:00 價格政策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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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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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下午14:00—16:30 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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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三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部分科目免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必須在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試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法律專業(yè)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2.取得經濟、法律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3.取得經濟、法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價格鑒證師相關專業(yè)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免一科)條件
對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只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guī)》、《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4個科目的考試。
1.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參加全國統(tǒng)一組織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四、報名辦法
2012年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我區(qū)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6月18日至7月13日
在上述報名時間內,考生可登陸“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xpta.gov.cn)“網上報名”欄目,進入我區(qū)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
(責任編輯: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