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區統一鑒定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鑒發[2017]1號)要求,今年我區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將于5月20日、21日, 11月18日、19日進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統一鑒定的職業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4-1級、心理咨詢師3-2級、電子商務師4-2級、職業指導人員4-1級、企業培訓師3-1級、理財規劃師3-1級、物流師4-1級、秘書(含涉外秘書4-3級)5-3級、會展策劃師4-2級、房地產策劃師3-2級、勞動關系協調員3-1級、安全評價師3-2級、健康管理師3-2級、公共營養師4-3級(僅安排2016年參加公共營養師職業統一鑒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補考),具體時間安排與考核方式詳見附件1、附件2。統一鑒定職業如遇政策調整,將另行發文對職業范圍和相關工作安排進行相應調整。
一、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職業、級別的相關報考條件(各職業級別報考相關條件請登錄http://gx.osta.org.cn/htm/462/index.html進行查詢),均可根據本人情況,報考相應職業、級別的考試。
二、報考程序
報考人員須完成網上信息填報、申報條件審核、網上繳費等報考程序,方為報考成功。電子商務師職業和心理咨詢師職業的報名工作由我中心負責,分別由各電子商務師培訓考核站和心理咨詢師定點培訓機構(廣西醫科大學<聯系電話:0771-5358243>、廣西心理衛生協會<聯系電話:0771-2626645>及廣西大學<聯系電話:0771-3235268>協助,其他職業按要求由各地市、各有關單位進行組織。
(一)網上信息填報
報考人員在報考時間內統一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業資格工作網(http://gx.osta.org.cn/)統考網上報名界面,按要求注冊并填寫個人信息,提交報名信息并預約所在考區的相關審核機構。
(二)申報條件審核
1.報考三級及以上級別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審核表,并按要求帶上相關資料到預約的審核機構進行現場審核。
2.報名補考及報考五級、四級的人員實行網上資格審核。
(三)現場審核材料要求:
1.在職人員(社會人員)申報:《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報名審核表》(網上報名生成打印),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已獲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工作年限證明材料。若報考職業等級需提交撰寫論文或業績評估報告的考生,報名時要提交打印稿(一式三份)和電子文檔(word格式);
2.在校學生申報:《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報名審核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已獲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有關職業等級論文(業績評估報告)的撰寫要求和格式要求請登錄(http://gx.osta.org.cn/)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業資格工作網“全國全區統考有關事項通知”欄目進行查詢。
(四)網上繳費
1.繳費方式
本次考試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通過審核后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操作結束后,請留意查看繳費狀態,若繳費結束2個工作日后查詢仍是未繳費狀態,說明繳費未成功,請在繳費時間內及時繳費。
2.收費標準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調整規范職業技能鑒定費收費標準的復函》(桂價費函[2014]263號)文件規定執行。
3.票據領取
⑴在規定時間內憑報名審核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證領取票據;
(2)票據領取地點:南寧市葛村路5號區社保大廈5樓507室(所開票據均為非稅收入專用收據);
(3)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票據領取資格(票據領取與否都不影響考試)。
(五)報考要求
報考人員對提交報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材料的,一經發現,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取得相應證書的,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未按規定時間進行報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無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報考時間安排:
報名資格審核及票據領取僅在工作日(節假日不上班)工作時間段,繳費截止時間為繳費截止當日18:00時,過期不候。
六、全區各市報考機構聯系方式
附件1
2017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附件2
2017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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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