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現將2017年度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科目
中級會計資格的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二、考試形式
2017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考試方式。
三、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2.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7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二)報名時間和方法
2017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6日-3月24日,現場審核時間為3月7日-3月30日,網上繳費為3月8日-3月31日。
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網站為“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并繳費成功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不再設置補報名。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對填報基本情況、照片和其它信息的規范性、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若有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一經查實不得參加考試、取消考試成績或取消資格收回證書。
(三)報名具體步驟
1.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于3月6日-3月24日,登錄 “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個人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證件照。同時,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留存,一份交現場審核點),報考人員本人須在“承諾書”欄簽字確認,所屬工作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實行連續兩年滾動管理,2016年度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在2017年度報名時請務必正確填寫個人姓名和有效身份證件信息,以獲取本人2016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因填寫錯誤導致2016年度與2017年度的合格考試成績無法合成的,后果自負。
2.現場審核
報考人員于3月7日-3月30日到各現場審核點確認信息。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員不必進行現場審核,可直接進行網上交費;其他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學歷、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審核通過后,審核點打印回執表兩份(一份交報考人員、一份存檔)。
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現場審核確認。各縣市區負責本轄區內報考人員的現場審核確認;市財政局會計人員服務中心負責市轄區報考人員的現場審核確認,市轄區現場確認地點為市財政局門衛西側(衡水市桃城區永興西路819號)。報考人員可在工作所在地所屬市范圍內任選審核點確認,不得跨市審核確認。
3.現場報名
工作地為本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為外地的報考人員,需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本地,之后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為3月15日-17日,現場報名地點為市財政局會計科(衡水市桃城區永興西路819號)。
4.繳費
現場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應于3月8日-3月31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通過網銀自行繳納費用。報考人員如需繳費發票,需于報名截止前到市財政局登記備案,待報名結束統一打印后,通知報考人員,本人持身份證件領取。
未在規定時限內繳納費用的,報名系統自動確認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9月9日-10日舉行,共兩個批次。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 |
9月9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級會計實務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
9月10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級會計實務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五)考務日程
1.準考證打印
2017年8月21日-9月8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相關要求參加考試。
2.組織考試
2017年9月9日-10日組織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3.公布成績
2017年10月25日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中級資格考試成績。
4.證書領取
請咨詢報考所在地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四、考試費用
中級資格考試按照省物價局冀價行費〔2016〕228號規定,每人每科考試費70元。
五、其它事項
為保證考試客觀、公正,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均制定了嚴格的考場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希望廣大應考人員認真自覺遵守。如有違反,將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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