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粵價〔2009〕152號文規定,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基礎考試60元/科,專業考試130元/科。
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五)考試用書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的有關信息。
(六)為幫助考生做好考試準備,報名時請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將本文件的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及時印發給考生,考生也可自行登錄網站(www.pqrc.org.cn)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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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