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是一所教學與科研力量居全國一流水平的著名重點大學,有逾百年辦學歷史。目前學校已成為我國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和進行多學科、高水平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1996年批準在我國設置并試辦教育碩士專業學位,1997年開始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北京師范大學自1997年以來已連續招收教育碩士研究生14年,共錄取4362人,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2674人。
一、招生宗旨
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主要培養面向基礎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層次專門人才。開展在職人員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工作,是對基礎教育教學和管理人員實施正規、系統、高水平的學位教育,旨在加強基礎教育骨干教師隊伍的建設,培養和造就一批政治、業務水平較高的應用型、高素質的創新人才。該學位獲得者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既要掌握某門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又要懂得現代教育基本理論和學科教學或教育管理的理論及方法,具有運用所學理論和方法解決學科教學或教育管理實踐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的能力,還要能比較熟練地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
二、招生領域及擬招生人數
鑒于2013年暑期我校將有近900名免費師范畢業生可申請免試回校在職攻讀教育碩士,為保證教育質量,經慎重研究,我校決定2012年暫停各學科教學領域的教育碩士招生,2013年再陸續恢復學科領域的招生。
我校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教育碩士只在教育管理、現代教育技術、小學教育3個領域招生,具體擬招生人數見附錄一。
三、課程學習及學位授予
2012年我校在職人員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以在職兼讀的非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考生被錄取后利用2013年、2014年兩個暑期集中授課。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習并考核合格后,在職研究并撰寫學位論文。學習年限為二至四年。
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核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教育碩士專業學位,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的教育碩士學位證書。
四、報考條件、報考辦法及報考資格審查
1、報考條件
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和其它中等學校的文化基礎課專任教師或管理人員,以及省、市、區、縣教育研究部門或政府機關教育系統中有相當于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的教研員或管理人員。
現代教育技術領域面向從事中、小學信息技術課程的教師招生。
2、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網上報名: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錄全國統一報名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客服電話:010-82378806 (8:00-20:00)),按網站說明和要求登錄信息平臺進行注冊,提交報名信息,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提交報名信息時,考生須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并經招生單位審核通過后,自行打印報名系統生成的《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樣表)》,完成以上步驟后網上報名成功。
現場確認:網上繳費成功且照片審核通過的考生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學位和學歷證書原件以及網報后打印的《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間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網上報名成功后得到的具體確認地點信息提示)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一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作,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考生既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就近選擇指定的報考點報名、考試,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點報名、考試。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學位網下載準考證。
3、報名證件要求
根據學位中心[2012]50號文件,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含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其他人員須持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報名。
4、報考資格審查
(1)報考材料:
考生現場確認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及經費:1本人最后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復印件;2 各類獲獎證書(限區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獲獎證書)及重要教學科研成果證明書的復印件。
交材料時間:2012年10月25日——11月15日(雙休日除外)。
交材料地點: 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專業碩士招生辦公室(主樓A區211室)。
郵寄報考材料者須把上述所有材料,用掛號信寄到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院專業碩士招生辦公室(郵編:100875;電話:010—58806414)。
考生郵寄報考材料后,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上查詢是否收到等有關信息。未交報考材料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2)考試成績發布后,符合我校發布的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登錄學位網下載本人《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本人簽名后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復試報到時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材料須與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及初試時所出示的材料一致,否則不予接收,后果自負):
①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證或護照);
②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③簽字蓋章后的《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
④提交的獲獎證書及重要教學科研成果證明書的原件;
⑤專業課考試費及復試費。
提醒:以上材料請提前準備好,如不能按期提交上述材料,將不允許進行復試及專業課考試,不予錄取。
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文件規定,考生在網上報名前應進行資格自審,我校在錄取前也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生如有問題,也可以咨詢我校研究生院專業學位處:(010)58806414,郵箱:zhyxw@bnu.edu.cn。
五、入學考試
1、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包括政治理論和專業考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是全國聯考,日期為2012年10月28日;復試時間約在2013年元月份,具體時間見復試通知(屆時請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院網頁)。
2、初試考試科目:英語(不考聽力)、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
3 、初試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具體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 、對初試達到分數線的考生,我校還將進行復試。若考生教學成果突出,獲得過區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重大獎勵,我校將在劃定復試分數線時予以適當照顧。政治理論和專業考試將在復試中進行。復試將重點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理論素養、反思教育經驗能力,以及基于實踐進行研究和創新的能力。各專業領域具體復試方案在復試前公布。
六、錄取
根據考生的入學初試和復試成績擇優錄取。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自行聯系北京市其他招生單位調劑錄取。
考生被我校錄取為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后,于2013年7月入學。學習將分為課程學習與學位論文撰寫兩個階段。我校教育碩士學費總額2.5萬元,其中課程學習階段學費為1.5萬元(不包括住宿費、書籍資料費等),撰寫論文階段學費為1萬元。
七、聯考科目復習教材
教育碩士全國聯考科目使用的綱:
外國語:《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統一(聯合)綱及指南》(教育學、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附錄一:北京師范大學2012年教育碩士招生學科領域、擬招人數及考試科目一覽表
學科領域 |
擬招人數 |
初試聯考科目 (2012年10月28日) |
復試專業考試科目 (2013年元月) | |
教育管理 |
100 |
英 語 |
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 |
教育管理學 |
現代教育技術 |
25 |
英 語 |
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 |
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 |
小學教育 |
25 |
英 語 |
教育學和心理學綜合 |
小學生心理發展與教育 |
專業課考試科目 |
復 習 參 考 書 目 |
教育管理學 |
1.《教育管理學》,陳孝彬著,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2.《現代管理心理學》,程正方,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
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 |
《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何克抗、吳娟,高等教育出版社。 |
小學生心理發展與教育 |
1.《小學兒童發展與教育心理學》,沈德立主編,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 2.《小學教育學》(第2版),黃濟、勞凱聲、譚傳寶主編,人民教育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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