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加強我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登記和管理,推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及行業發展,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服務工作,根據《廣東省民政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廣東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粵民辦函〔2017〕228號)(見附件1)及廣東省社會工作師聯合會《關于開展2017年廣東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粵社工聯〔2017〕44號)(見附件2)的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將2017年我市社會工作者登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范圍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分為首次登記和再次登記。
(一)首次登記范圍
具有深圳市戶籍或在深圳長期居住,并在2016年及以前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且從未進行登記的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二)再登記范圍
2014年及以前已進行首次登記滿三年且未再登記的社會工作者。
二、登記對象、時間和受理單位
(一)登記對象
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并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居(村)委會及其他非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從業的人員。
(二)登記時間
即日起至11月24日(逾期不受理)。
(三)受理單位
深圳市社會工作者協會(下稱“市社協”)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寶安南路洪濤大廈4樓4A(交通指引:地鐵9號線園嶺站;公交站:帝豪酒店、筍崗倉庫、西湖賓館)。
三、提交材料
(一)首次登記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現場核對后退回本人,單位統一辦理的由單位驗原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現場核對后退回本人,單位統一辦理的由單位驗原件);
3.登記系統打印版《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除無工作單位之外,均需在單位意見部分蓋章);
4.2寸彩色證件照三張(《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各黏貼一張,另交一張用于證書制作)。
(二)再登記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現場核對后退回本人,單位統一辦理的由單位驗原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現場核對后退回本人,單位統一辦理提交的由單位驗原件);
3.登記系統打印版《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均需粘貼照片,單位意見部分蓋章);
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師/助理社會工作師登記證書》原件。
本次再登記暫不統一要求提供繼續教育證明,2017年為全省暫不執行繼續教育的過渡年,2018年起,全省再登記時將統一要求提供繼續教育證明,凡繼續教育不合格者,不予登記。
四、登記流程
(一)注冊申請
社會工作者選擇所屬類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居(村)委會或其他,三者選其一),登錄廣東省社會工作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社工管理系統”,網址:https://www.gdsgdj.gov.cn)注冊賬號及完善個人信息,包括上傳個人照片、填報工作經歷、工作單位信息等多項內容,同時打印申請表,本人簽名并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二)資料審核
社會工作者將紙質材料打印蓋章后提交至市社協,由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紙質資料及社工管理系統信息審核,不符合條件者按照要求更正錯誤信息,并重新提交申請資料。符合條件者初審通過后,可等待后續取證通知。
(三)領取證書
市社協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初審通過后,將登記者紙質材料報送至廣東省社工師聯合會進行終審,證書簽發并達到受理登記機構后通知申請登記人領取登記證書。
(四)繼續教育
社會工作者完成登記后,可憑個人賬號和密碼登錄社工管理系統中的繼續教育子系統(網址:https://www.gdsgdj.gov.cn/login.jsp),接受在線繼續教育,同時也可參加各地組織的線上或線下的繼續教育,并在三年登記有效期內完成規定數量的繼續教育學習。助理社會工作師累計不得少于72小時;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累計不得少于90小時。
五、注意事項
(一)為使登記信息填寫順暢完整,登陸廣東省社會工作者登記信息系統時,務必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瀏覽器。登記過程中遇到問題可直接與深圳市社會工作協會或者廣東省社會工作師聯合會聯系進行咨詢。
(二)登記者可在信息提交后重新登錄個人賬號查看所填信息的完整性,信息未填寫完整不能通過審核,包括照片信息。
(三)廣東省外考取社會工作者資格水平證書的社會工作者申請首次登記或再登記時,須自行在廣東省社會工作師聯合會網站(http://www.gdsgs.org)“社工師登記”欄目下載《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見附件3)并填寫完整打印一式兩份后,按省內申請登記人員要求攜帶相關材料進行辦理。
(四)目前我省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準頒發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書進行登記,其余證書暫不在我省社工管理系統登記。
(五)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以本人2016年及以前所持最高證書為準進行首次登記和再登記。
(六)登記人數較多的單位,可由單位統一收集資料并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黃小姐
聯系電話:0755-28532816轉806
郵箱:hxc@szswa.org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寶安南路洪濤大廈4樓4A(交通指引:地鐵9號線園嶺站;公交站:帝豪酒店、筍崗倉庫、西湖賓館)
附件:1.《廣東省民政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廣東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
2.《關于做好2017年廣東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
3.《社會工作者登記申請表》(供廣東省外考證者下載填寫)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15日
(責任編輯: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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