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資格考試科目及報考條件
1.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要考哪些科目?
答: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二級設《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2.具備什么樣的條件才能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答: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對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人員的報名條件做了規定。一是學歷條件。一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為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二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為中專以上學歷。二是專業背景。考慮到消防工程專業及相關專業與消防工作的緊密聯系性,并結合消防專業技術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將報考人員的專業背景分為“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和“其他專業”三類。對于不同專業背景的考生,在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上做了一定的要求,對“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和“其他專業”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梯次遞增。三是實踐經驗。要求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的人員不僅需要掌握專業理論知識,而且需要具備一定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實踐經驗。
3.持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函授等畢業證書能否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答:只要出具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承認的有效的學歷證明,同時符合相應注冊消防工程師報考條件就可以報考。
4.哪些專業屬于消防工程相關專業?
答: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名稱請參照人社部、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附件一《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表中“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5.取得與消防工程無關的專業的學歷能報考嗎?
答: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報考人員的專業分為“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和“其他專業”三類。與消防工程專業無關的其他專業人員都可以報考,但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要有所增加。
6.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關于從事消防技術工作范圍包括哪些?建筑設計院、消防設施施工企業和在企業從事生產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能否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答:《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第二條規定:本規定適用于依據消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第二十九條規定了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范圍。據此,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應為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工作,包括從事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監測、滅火器維修、消防咨詢、消防安全培訓等消防技術服務,以及從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檢查、維護、管理工作。
鼓勵建筑設計院和消防設施施工企業人員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其所從事的消防設計、消防設施工程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7.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畢業證后的工作年限嗎?在學歷取得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否計算在內?
答:根據《注冊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相應的學歷后,所從事的相關專業的工作年限。關于考試報名條件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將根據人社部的要求在考試報名通知或公告中進行明確。
8.消防部隊在職人員可以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嗎?
答:只要取得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或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并符合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要求都可以報考。消防部隊在職警官從事防火、滅火工作年限可以視為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其他崗位的工作經歷和士兵崗位的工作經歷不能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9.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免試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二)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并合格,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10.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免試條件中的“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包括哪些種類?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建造師屬于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嗎?
答:有關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情況請參考人事部、建設部《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制度總體框架及實施規劃》(人發[2001]5號,見附件),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包括土木、結構、公用設備、電氣等專業,并采用專業分類命名執業注冊名稱,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XX工程師,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和注冊建造師應不屬于該范圍。此外,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如實行一二級分級管理的,以取得相應專業一級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作為免試條件。
11.資格考試免試條件中的“高級工程師”有專業要求嗎?
答:《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中免試條件規定的“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其中高級工程師所從事的專業應當是消防工程專業或是消防工程相關專業。
12.對多年從事消防技術工作、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人員在資格取得方面有什么特殊政策?
答: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在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實施前長期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符合考核認定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考核認定的辦法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2013年,已組織開展了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工作,考核認定只此一次。今后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必須參加資格考試。
13.港澳臺考生能否報名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答:經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針對港澳臺考生是否具備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資格的問題,需經人社部專門發布文件進行明確,目前人社部沒有就這方面問題發布有關文件,因此暫時不能報考。
二、關于資格考試組織及考試報名時間
14.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組織方式、考試時間和地點確定了嗎?什么時候報名?
答: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實施,實行全國統一考試。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由省級人社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共同組織實施,在本省內考試。
考試日期原則上為每年第四季度,考試地點一般設在省會城市的大、中專院校或者高考定點學校,屆時考生可以到當地的考試管理機構報名。
由于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剛剛開始實施,首次資格考試正在籌備過程中,相關工作需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考試計劃由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根據執業資格考試計劃統籌安排,關于考試時間、報名安排等尚未確定,有關情況請關注公安部消防局的官方網站和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有關考試公告信息。
15.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的標準如何確定?
答: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由公安部組織成立的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提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建議,由人社部會同公安部共同確定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研究確定本地區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合格標準。
16.一、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是由公安部組織還是由地方組織,是否委托培訓或教育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答:《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規定: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全國統一的考試大綱和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沒有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有關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前培訓,也沒有必須經培訓才能參加資格考試的規定,凡具備《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報考條件的要求均可報考。
三、關于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和輔導教材
17.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和輔導教材購買?
答: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和輔導教材由機械工業出版社印刷出版。
18.注冊消防工程師一級與二級資格考試是否使用同一套輔導教材?公安部消防局是否編寫考試模擬試題等其他復習參考資料?
答:《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是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命題依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僅供考生學習參考。目前,公安部消防局只編寫了一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全套共三冊,分別是《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教材沒有分級,參加一、二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均可使用。除注冊消防工程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外,目前公安部消防局沒有編制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模擬試題等其他參考資料。
19.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輔導教材部分內容與現行規范不一致,學習時以教材為準還是以現行規范為準?
答:因考慮到教材的使用周期,加之現行規范不斷修改更新,有些與現行規范有不一致的地方,學習時請以現行標準規范規定為準。資格考試命題將按照命題截止時間前發布實施的現行技術規范為依據。
四、關于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實施的其它問題
20.注冊消防工程師主要從事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注冊消防工程師應注冊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與該機構或單位業務范圍和本人資格級別相符的消防安全技術活動。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消防設施檢測與維護、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主要從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取得了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就能以注冊消防工程師名義執業嗎?
答:國家對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只是執業的前提條件,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還應當受聘于一家經批準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出注冊申請,經批準后才能執業。
22.通過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取得的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有有效期嗎?
答:《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對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有效期沒有規定。
考生熱點關注內容:
(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