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經濟師考試將于11月2日舉行。2013年陜西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6日—6月26日;繳費時間為6月6日─6月28日;準考證打印時間是10月28日至11月2日。 | |||
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13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2〕280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6月6日—6月26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11月2日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三、報考條件
㈠ 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恪守職業道德。
㈡ 初級資格考試: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㈠條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㈢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㈠條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國家統一考試前按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6.獲博士學位。
㈣ 已評聘非經濟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級別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上面第㈢條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㈤ 已離退人員,可按上述㈠、㈡、㈢、㈣的條件,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㈥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辦理資格證書時,按照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要求,當年考試成績全科合格后,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證明。
四、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和科目代碼:
考試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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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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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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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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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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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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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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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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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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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農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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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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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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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商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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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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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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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財政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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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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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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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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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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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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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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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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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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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運輸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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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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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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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運輸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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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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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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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運輸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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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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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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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運輸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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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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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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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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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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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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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郵電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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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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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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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房地產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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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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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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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旅游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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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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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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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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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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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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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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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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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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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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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農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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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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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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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商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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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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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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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財政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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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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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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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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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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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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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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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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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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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運輸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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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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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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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運輸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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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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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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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運輸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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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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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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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運輸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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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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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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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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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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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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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郵電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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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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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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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房地產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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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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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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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旅游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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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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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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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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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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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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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絡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進入報名系統或直接進入報名系統(222.180.173.2/webregister)。
㈠ 提交報考信息。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專業、科目、級別(報考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 上傳(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記照)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㈡ 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照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學歷、畢業時間、聯系電話、職稱名稱、報考專業、科目及級別),對照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11、86868815,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如遇計算機網絡技術操作問題請電話咨詢:86868837、86868838。
㈢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和不完整可按“審核狀態”欄提示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㈣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6月6日─6月28日)進行網上繳費,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4元,兩科共108元。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㈤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考試當天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㈥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考生在考試結束后2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查詢成績”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報名后,不再另發考試成績通知單,請考生自行上網打印。在規定的年限內應試科目全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和報考條件規定的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單位證明及符合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核,復核合格后辦理資格證書。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咨詢電話:86868835。
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讓他人冒名頂替以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定,由發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應當自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之日起按周年計算)。
六、考場設置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七、考試用書征訂
㈠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培訓中心,地址: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聯系電話:86868726、86868727。
㈡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
㈢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規定,為杜絕推銷盜版書的行為,確保考生對正版學習資料的需求,考試機構為經濟考試用書征訂與發行的主渠道,在征訂2013年版考試用書時,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在征訂工作中請注意以下問題:
1. 2013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變動。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內容作了部分修訂,其中《經濟基礎知識(初級)》增配了輔導光盤;輔導用書在原有基礎上新增4個品種;《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在原有三重防偽措施基礎上,新增了光盤安裝序列碼驗證措施。
2.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3. 同時,為配合2013年經濟師執業資格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經濟師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八、其它有關事項
㈠ 2013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考生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㈡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㈢ 網上報名結束后,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務必于5月25日前,將《2013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單》(附件)報送市人事考試中心綜合部李老師,電話:86868810,以便匯總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㈣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行為的,將被取消考試成績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考試結束后,人事考試機構將對參考考生進行雷同試卷的認定,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給予該考生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㈤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
九、考試培訓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經濟師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經濟師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除統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已確定北京、鄭州地區經濟師面授方案,點擊查看。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附件: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指南
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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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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