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
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海新區財政和國資管理局、高新區財政社保局、水東灣新城發展財政局,市直和中央、省駐茂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2017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7〕12號),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7年9月舉行,中級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試點方式,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紙筆方式。為了做好2017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茂名考區的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1)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⑤取得博士學位;
⑥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上述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3)根據《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考試報名條件中工作年限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會〔2017〕3號)規定,報名條件中有關會計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4)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請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財政局報名點現場審核報名。
2、高級資格
根據《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2005〕100號)等有關規定,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以及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3)具有非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轉系列評審政策的人員;
(4)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上述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
(三)報名時間
2017年3月6日至3月31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按照工作單位所在地屬地原則進行網上報名。
(四)現場確認和繳費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務必到所選定的報名點辦理資格審查確認、繳費手續。逾期不辦,視為無效報名。
1、現場確認時間: 2017年3月13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現場確認地點:現場確認和繳費工作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市直(含茂南區)及中央、省駐茂單位的考生到茂名市財政局(會計服務窗口)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各區、縣級市的考生到當地財政局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
3、現場確認提交的材料
(1)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考人員須在“承諾書”欄簽字確認,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A4紙打印,報考人員簽名后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格式見附件);
(3)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學歷(學位)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7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方式和時間
(一) 中級資格
2017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試點方式,考試日期為9月9日至10日,共兩個批次。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二)高級資格
2017年度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采用開卷紙筆方式。考試日期為9月10日(星期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
五、報名收費
(一)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繼續執行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64號)規定,實施無紙化考試按75元/科執行,不得另行收取考試報名費。
(二)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定,高級資格考試費按100元/人收取,不得另行收取考試報名費。
六、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7年8月28至9月8日,報考人員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準考證。
七、合格領證
中級資格考試合格的考生到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領取資格證書(聯系電話:3916623,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9號大院人社局大樓五層)。高級資格考試合格的考生由茂名市財政局代發合格證明(聯系電話:2276058,地址:茂名市雙山三路13號大院)。
八、茂名考區報名地點及電話
九、其他要求
(一)各區、縣級市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做好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二)各區、縣級市要提高服務意識,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結合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規定學歷的時間等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考生在會計人員數據庫中相關信息可以作為資格審核的參考依據。
(三)報名結束后,請及時將收取的考務費全額上繳茂名市財政局。
附件: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
茂名市財政局 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溫馨提示
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教材不再接受統一征訂。請考生自行訂購。
廣東省會計學會訂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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