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時間為6月15日、16日。黑龍江牡丹江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3月1日至3月14日,資格審查時間為3月1日至3月15日,網上繳費時間3月1日至3月15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6日至6月13日。
關于做好 2013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牡人社發〔2013〕97號
各縣(市)、區人社局,市直各單位人事科: 各縣(市)、區人社局,市直各單位人事科:
根據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 2013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辦發 [2013]18 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 2013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2013 年 6 月 15 日 |
14 : 00 — 16 : 00 |
|
2013 年 6 月 16 日 |
09 : 00 — 11 : 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中級) |
14 : 00 — 16 : 00 |
社會工作實務 (初級) |
|
14 : 00 — 16 : 30 |
社會工作實務 (中級) |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 2 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 2 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 3 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二、報名條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 2006 〕 71 號)規定報名條件(附件 1 )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本次考試報名流程為:考生首先進行網上報名,然后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自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完成后,考生完成報名流程。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審查和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無效。
牡丹江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牡丹江考區。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 2013 年 3 月 1 日 — 3 月 14 日 。
報名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 : //www.rsks.gov.cn )的“網上報名”欄目,按照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打印報名表(報名表用 A4 紙打印,供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2012 年度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中級),按新考生報考。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2013 年 3 月 11 日 — 3 月 15 日。
首次報名的考生攜帶報名表(經逐級審查同意,并加蓋單位印章。 縣(市)區考生還需加蓋縣(市)區人社部門公章。 上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照片,貼在報名表的右上角空白處 )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到 牡丹江市考試中心 (江南臥龍街 1 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4 樓 416 室,咨詢電話: 0453-6172092 ) 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 續考的考生只須攜帶報名表;在外省市參加 2012 年度考試的考生(中級)還須攜帶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轉考證明,否則往年的成績無效。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網上繳費
網上繳費時間: 2013 年 3 月 11 日 — 3 月15 日 。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0 〕 573 號)、《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專業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 2011 〕 104 號)規定,本次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報名費 15 元,《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每人每科 32 元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 38 元。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重新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網上報名”欄目,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查詢修改”重新登錄,按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
網上繳費后,考生如需收據,請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 - 5 月 17 日 到牡丹江市考試中心登記領取。
三、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3 年 6 月 6 日 - 6 月 13 日 。
準考證由考生在網上自行打印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準考證打印”欄目,按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須在 2013 年 6 月 12 日前 與牡丹江市考試中心聯系。
四、考場設置
2013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只在省直考區設置考場,所有考生均在哈爾濱市考試,各市(地)不設考場。
五、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軍人可持軍官證)原件,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 2B 鉛筆,不得攜帶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三)主觀題科目考試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客觀題科目考試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六、考試用書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 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 33 號新龍大廈 420 室
郵編: 100032
電話: 010 — 66060275 66016392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社會工作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3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七、信息查詢
有關考試信息,考生可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查詢。
附件:
1.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條件
2.2013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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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條件
社會工作者是指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 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注: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社會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附件 2
2013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2013 年 3 月 1 日 — 3 月 14 日 |
網上報名 |
2013 年 3 月 11 日 — 3 月 15 日 |
現場資格審查(節假日休息) |
2013 年 3 月 11 日 — 3 月 15 日 |
網上繳費 |
2013 年 4 月 8 日 前 |
各考區上報報名表 |
2013 年 5 月 13 日 — 5 月 17 日 |
領取收據 |
2013 年 6 月 6 日 — 6 月 13 日 |
網上打印準考證 |
2013 年 6 月 15 日 、 16 日 |
考 試 |
2013 年 8 月下旬左右 |
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查詢考試成績 |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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