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6號)的有關要求,為做好我市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定于5月20、21日舉行,衡水市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設在石家莊市。
二、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2月24日-3月9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 國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 服 務平臺(http://zg.cpta.com.cn)或 登 錄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試 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3月20日17時30分。
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進行注冊并上傳照片,注冊完成后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最晚于3月9日17時前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報名表2份及身份證原件、相關證件(學歷證、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由單位統一收齊后,于2017年3月9日到市人力資源大廈803室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完成后及時查看網上資格審查狀態,顯示“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從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即完成報名。
各市考試機構不再進行現場收費,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3月20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且不宜進行二次重復繳費操作。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1)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學歷證、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2003年12月31日前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明材料、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有關證件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報名表相關材料復印件與部分科目免試表相關材料復印件,各自單獨準備,不合并使用。
考試結束后,省職稱考試處將對考試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試人員,將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嚴肅處理。
三、考生須知:
1、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不合要求、專業工作年限不夠、僅部分從事而非全職從事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工作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為報考學歷依據。3、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實習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4、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系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掛靠單位名稱,且在兼職、掛靠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5、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6、如發生報考人員網上報名信息填報錯誤,考試管理機構僅針對多音字、錯別字等正常非邏輯性錯誤進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請,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工作單位名稱或畢業院校名稱全部錯誤”等邏輯性錯誤不予修改。7、部分科目免試材料復審不合格但符合報考全科條件的,只修改報考級別,今年不再增加考試科目,明年再報考剩余科目。部分科目免試資格條款計算截止時間為2003年12月31日前。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5月12-18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四、報名條件
根據國人部發[2004]13號文件精神,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兩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其他事宜
1、報考人從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是指編寫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評估報告以及與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的科研、教學、管理等工作。
2、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間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統一編號的證書。
3、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和相關業務工作年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五、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免2科)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六、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
七、根據環境保護部2016年第18號公告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的規定,收費標準為:筆試費《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0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56元,報名費10元。
八、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應提高警惕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附件:附件1-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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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師準題庫 "中大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
(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