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時間為6月15日、16日。廣東珠海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3月11日至4月9日,網上繳費截止時間4月9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10日至6月14日。
關于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珠人考〔2013〕1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3〕9號),為做好我市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今年我市考試繳費一律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本考務文件及報名流程(附件1),嚴格按照報名程序要求操作。
(一)網上報名
我市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11日9:00—4月9日17:00,我市各單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網”(http://zh.gdkszx.com.cn)進行報名。
從2013年起,考生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及參加考試。網上報名程序:進入報名網站→點擊“網上報名”→選擇考試類別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網上填表(用簡體字)→上傳照片(上傳的相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半年內的正面免冠大一寸(33mm×48mm)彩色證件照,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kb之間,必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報名發證登記表》1份并簽名確認。
(二)所在單位初審
考生將打印的《報名發證登記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并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經辦人加具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網上交費
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2013年4月9日17:00。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考生,可直接登錄報名網站,憑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并帶有“銀聯”標記的銀行卡,按照網上支付流程中提供的鏈接,進入廣東銀聯的電子支付平臺系統進行繳費。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
支付前請仔細校對自己的報考科目,繳費確認后,費用自動匯入國庫指定賬戶,一律不予辦理退考、退費,填報資料不予修改。網上交費以銀聯卡扣款號(20位網上支付訂單號)作為繳費憑據。特殊情況要求開具非稅收入票據的,請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我院辦理,逾期或因申請人提供資料有誤而導致開具票據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四)資格復審
成績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的,應按珠海市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提交附件2要求的材料辦理資格復審手續,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5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
6月16日
|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三、考試方式
(一)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忌鷦毡刈⒁猓?.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4科(含中級2科、初級2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各考點均配備時鐘,考生應考時,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草稿紙由考點配發,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試期間的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凡是處在違紀違規處理期的人員(在專業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員)不得報考,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手機號碼等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須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后果自負。
(三)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四)考生必須在6月10日9:00—6月14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珠海市人事考試網”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五)凡在我市報名的考生,其證書均由我院負責發放。
(六)按照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2008〕103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七)有關考試用書請登陸廣東省人才交流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社會工作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3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附件:1. 珠海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2.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及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
3.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4.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2013年2月26日
編輯推薦: | |||
2013年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專題 | |||
2013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招生方案 | |||
2012年社會工作師考試證書領取專題 | |||
2013年社會工作師師考試通關取證技巧 |
附件1 珠海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附件2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報考條件及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報考條件
參加此項職業水平考試的人員應是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3年年底。
三、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
1.網上打印并經本人簽名、單位審核蓋章的《2013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1份(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正面必須打印出條形碼,無條形碼的表格無效)。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照片背面用鈍口鉛筆寫上姓名,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5.符合報考社會工作師條件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供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6.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7.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3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名點:
姓 名
|
|
性 別
|
|
國籍地區
|
|
照 片
(大一寸)
|
|||||||||
身份證號碼
|
|
所學專業
|
|
||||||||||||
學 歷
|
|
學 位
|
|
畢業時間
|
|
||||||||||
畢業院校
|
|
專業工作年限
|
|
||||||||||||
工作單位
|
|
手機號碼
|
|
||||||||||||
通信地址
|
|
郵政編碼
|
|
||||||||||||
報考級別
|
|
上一年檔案號
|
|
||||||||||||
通 過 科 目
|
2013年報考科目
|
||||||||||||||
|
|
||||||||||||||
工 作 簡 歷
|
|||||||||||||||
起 止 年 月
|
單 位 名 稱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
|
|
|
|||||||||||||
|
|
|
|||||||||||||
|
|
|
|||||||||||||
|
|
|
省直報名點考生考后證書領取方式選擇(請在□內打“√”):□自??;□特快專遞。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直接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審核”欄由單位填寫。單位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必須提交的報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
照片一致。
4.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5.符合報考社會工作師條件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供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單 位 審 核
|
經審核,該同志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真實、準確,具備(請在以下□內打“√”):
□報考級別為“助理社會工作師”條件;
□報考級別為“社會工作師”條件。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
考試管理機構審核意見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考試日期
|
2013年6月15、16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
審
批
與
發
證
機
構
審
核
蓋
章
|
( 蓋 章 )
|
注: 1. 單位審核欄內,經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審批與發證機構審核蓋章欄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蓋章。
3.發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附件4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38.
社會
工作
者
|
02.助理社會工作師
|
01.社會工作師
|
1.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
|
2.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03.社會工作師
|
01.社會工作師
|
3.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
|
|
4.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新版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GPTMIS)》對應一致。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社會工作師
[協議護航班班]
簽署協議不過退費
社會工作師
[沖關暢學班]
5大課程模塊 2大研發資料
社會工作師
[精品樂學班]
3大課程模塊 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