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關于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0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我市的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計局共同負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務工作。教材征訂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培訓工作由市審計局負責。
資格初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審計局共同負責。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定于10月13日。請各有關單位嚴格按《2013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原則上全省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全省統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科目、題型及作答方式
(一)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設《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各級別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其中,初、中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高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為客觀題,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各科試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點也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用,考后收回。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審計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報考審計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也可參加報名。
(三)報考審計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報考審計高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五、報名組織
(一)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支付的辦法。
1.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13年4月18日-5月6日
2.網上報名辦法:考生登陸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COM) “網上報名”欄目,選擇“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根據提示完成報名程序。工作人員在兩個工作日內初審,請考生及時打印經網上初審通過的報名表。
3.考生請于2013年5月8-9日到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確認和支付考試費用,否則視作放棄報名。考生在現場交費2個工作日后還需登陸報名系統確認繳費狀態。
(二)現場確認時,報考人員應帶好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必須如實填寫從事專業工作年限并蓋好公章);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
3.相應的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報考高級者還應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對于往年參加過此項考試的考生,持報名表、往年準考證、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可直接辦理同級別考試的報考手續,各報名點在考生報考時要做好此類考生的資格復審工作。
(三)各報名點注意事項
各報名點在審核報名材料時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各報名點于5月11日前上報教材征訂數據,5月20日前將報名材料上報市人事考試中心。
(四)考生有關網上報名信息的更改與確認
1.考生網上報名信息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關信息(姓名、身份證號除外)。
2.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審核通過或考生網上報名已完成網上交費后數據未上報國家之前,請下載附件《網上報名信息修改申請表》,認真填寫并貼好身份證復印件,并傳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請于傳真后一個工作日登陸網報系統確認。
3.考生報名數據上報國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五)準考證領取時間
考生在2013年10月9日起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六、有關政策規定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參閱蘇人通〔2004〕94號)的規定實行。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組織工作按照原江蘇省人事廳、審計廳關于轉發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蘇人通〔2002〕152號)有關要求進行。
(三)考務組織工作按照《關于印發〈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的通知》(審考辦字〔2000〕26號,參閱蘇人通〔2004〕94號)和《江蘇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暫行規定》(蘇人發〔2002〕76號)所規定的要求執行。
七、教材征訂
(一)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http://www.auditexam.cn)。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2013年修訂版),共2冊。
審計署考試中心修訂了《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內容除各章學習要求、學習重點、練習題外,還包括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與標準答案。
(三)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技術方法》,共6冊。其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為2012年版,《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為2010年版,其他為2005年修訂版。
審計署考試中心根據《2013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大綱》修訂了《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內容除重點內容講解、例題與解題指導、審計案例分析外,還包括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試卷與參考答案。
(四)教材征訂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生在各報名點現場審核時可進行教材征訂,江陰和宜興在5月11日前將教材征訂數上報市人事考試中心,教材征訂單見附件2。
錯過教材征訂時間的報考者請于6月15日以后自行登陸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auditexam.cn)查詢教材訂購事宜。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02〕41號、蘇財綜〔2002〕34號)和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72號、蘇財綜〔2002〕72號)的規定,2013年度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收費60元;高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11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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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計師考試網(中大網校下轄審計師考試專業培訓機構)祝您順利通過考試!
(責任編輯: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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