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將于6月15-16日舉行。2013年義烏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1月9日-23日;繳費時間為2013年2月19日-28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6月12日-14日。 | |||
關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金華市人事考試辦公室金人考辦〔2012〕17號《關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6月15日至16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6月15日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2:00—4: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6月16日 上午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下午2:00—4: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作答;其它3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報考條件和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條件。報考條件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報考條件”欄目。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人員,必須在當年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1月9日至23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要求及處理幫助和網上報名咨詢電話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報名表”時,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1月22日至24日,到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培訓科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振興路609號,聯系電話86675763 86675761)。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必須認真審查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和職務聘任證書及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相關資料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1月26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材料以特快專遞寄送至金華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交費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2月19日至2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6月12日至14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五、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2),認真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名表材料寄送等各項工作。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4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教材征訂。教材征訂的具體事項由省土地調查登記協會負責,聯系電話:0571-87058856。
七、成績公布。考試成績在國家確認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或金華培訓網查詢并打印考試成績。
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要求高,備受社會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國土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執業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東陽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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