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領取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參加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并取得全部考試科目合格的考生,請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開始到市人才考評中心(河西區黑牛城道40號)服務大廳領取合格證書。考生領證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領證時間:規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未能按期領取證書的考生,請于每周三(法定節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評中心補領。
二、考生本人領取合格證書,須出示準考證和身份證。
三、請他人代領證書的,須出示代領人身份證和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四、領取證書后,準考證由人才考評中心收回。
五、準考證丟失的考生,須本人領取,不得由他人代領證書。本人如知道檔案號的,領取時請出示身份證;如忘記檔案號的,可到人才考評中心現場查詢,并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前來領取。
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啟用新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141號),考試結束滿五年仍未領取的,由指定印制企業統一回收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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