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統計師考試定于10月19日舉行,2014年四川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4年5月4日—7月30日。2014年四川統計師繳費時間為10月31日前。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15日前。
關于201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川統考字[2014]1號
各市(州)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統計局:
為促進統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統計事業科學發展,根據全國統計考辦印發的《關于201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現對2014年度全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1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日期定為10月19日(星期日)。
1.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3.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
初級、中級資格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高級資格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二、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查
全省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間統一定為2014年5月4日至7月30日。各地考試報名機構要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考工作。
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的報考工作,按屬地化原則主要由各市(州)統計局負責組織實施,包括宣傳動員、組織報名、報考資格審查、考生信息采集以及考試用書征訂、考試費用收取等具體工作。
特別提醒: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聯合下發的《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第二章第八條之規定執行(見川人社辦發[2014]19號文件)。
三、上報考試信息
報名人數和考場設置是預訂試卷的依據。各地要嚴把資格審查關,按照《201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基本情況表》(附件1)認真錄入,遵照《全省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附件2)編制準考證號碼,要通過反復核實,做好考生信息的匯總工作,確保考生基本信息準確無誤。
初級、中級資格考試的考場由各市(州)統計考辦自行確定,考場人數一般按30人或25人設置(特殊設置必須說明情況),5人以下不單獨設置考場。初級、中級資格考試試卷預訂種類分30份(袋裝,下同)、25份、20份、15份、10份、5份六種。高級資格考試的考場統一設在成都,考生準考證由省統計考辦統一制定并在9月15日前下發電子版給各市(州)統計局,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各地務必于8月1日前上報初級、中級的考場設置表(附件3),務必于8月15日前上報初級、中級、高級的考生數據庫。各市(州)統計局在上報高級考生數據庫時,暫不填寫準考證號碼。
考場設置表和考生數據庫的上報方式:可通過省統計局人事處FTP上報(網址ftp://10.51.8.12,用鼠標雙擊“rjc”文件夾),或通過電子郵件上報。
四、考試大綱及教材
初級、中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高級資格考試使用2012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統計服務”欄目內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請各市(州)統計局于7月31日前,根據需要向省統計考辦征訂初級、中級和高級的考試用書(教材)數量(訂多不退)。考試用書(教材)的收費標準另行通知。
五、考試收費標準
2014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繼續按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費[2003]237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64號)執行。
請各市(州)統計局于10月31日前,根據省統計考辦出具的《收款通知單》,及時、足額繳納考試費和教材費。
六、考試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根據全省考試工作的統一安排,發揚嚴謹、周密、高效的工作作風,扎實細致地做好各階段的考務工作。省統計考辦將盡可能為各地考務工作提供指導和服務。考試期間要安排值班,值班時間為10月19日8:30至18時。請各地于考前一個星期內將值班人員的姓名、值班電話和手機號碼上報省統計考辦。
(二)強化保密意識、安全意識。各地要妥善做好試卷運送、交接和保管工作,確保試卷安全,防止泄密事件發生。
(三)嚴格執行考試紀律,嚴肅考風考紀。各地要在認真落實責任制的基礎上,強化考務管理、考場規則(附件4),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客觀、公正。對考風考紀方面存在的問題,要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12號)予以嚴肅處理。
(四)正確使用考場情況記錄卡,規范回收封裝答題卡。考試期間,考務管理工作人員須仔細閱讀考場情況記錄卡上的內容和注意事項,要監督指導監考人員認真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卡。考試結束后,監考人員務必收齊答題卡,并將答題卡按照準考證號碼順序排列好,確認無誤后與考場情況記錄卡一起封裝于答題卡回收袋內。因特殊情況,使用考試備用卷的要說明情況,并在考試備用袋上方注明“啟用”兩字。各地務必于10月22日前將答題卡回收袋、考試備用卷安全送達省統計考辦。
七、考試成績合格標準
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由全國統計考辦根據考試情況研究確定并予以公布。考試結束兩個月后,考生可登錄國家統計局官方網站,進入“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為便于考生查詢,可在準考證的適當位置(如:準考證背面)打印該專欄網址域名(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對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全國統計考辦將按規定核發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在3年內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有效)。我省將參照國家合格標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共同研究確定省內成績合格標準,核發成績有效證明,報全國統計考辦備案(該證明在1年內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八、省統計考辦聯系方式
郵政編碼:610041
聯系地址:成都市二環路西一段108號
四川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聯系人: 劉珈羽
聯系電話:028-87042703(含傳真)
郵件地址:6515298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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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四川統計師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四川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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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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