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時間為6月15日、16日。山東濟南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1月15日—1月29日;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1月28日—1月30日,繳費時間定于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1月3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6月10日開始至6月16日結束。
關于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人事處: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3]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定于2013年6月15、16日舉行,分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3個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5日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6日
上午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二、科目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為非滾動考試,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為滾動考試,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四、報名方式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1月15日9∶00—1月29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現場確認時間:2013年1月28日—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其中30日截止到下午16:00。)
現場確認地點:濟南社會工作協會(槐蔭區經六路394號福彩3樓)
聯系電話:69905776
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1月28日9∶00—1月31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程序如下:
1.報考人員按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將本人照片信息輸入微機,按要求進行整理,并上傳照片。
2.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存報名確認點。
3.向所在單位提交本人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有關證件,由單位初審并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4.考生或單位主管部門攜帶報名表及有關證件到現場確認地點辦理審查、確認、交費手續。
5.考生可通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者缺一不可)直接在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上(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準考證,下載時間為2013年6月10日至16日。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單位統一出具的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領取的居民身份證(即一代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應試人員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及參加考試。未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應試人員應盡快辦理,以免影響報名和正常參加考試。
五、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魯價費發〔2010〕125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即:《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律法規與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68元。
六、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四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必須使用考試規定作答用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聯系電話:010-66060275,66016392,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郵編:100032。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社會工作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3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四)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身份證相符。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
(五) 處于禁考期的各類人事考試嚴重違紀人員不得報考。
各單位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禁考期內、冒名頂替人員報考,嚴防關鍵信息錯誤。對查出的偽造證件一律收繳。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12號令)嚴重違紀條款處理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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